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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03-00046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
内容分类: 服务项目 发文日期: 2023-03-23 15:09:41
发布机构: 金寨县疾控中心 生成日期: 2023-03-23 15:09:41
来源单位: 金寨县疾控中心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病媒生物
文  号: 词:

病媒生物

2023-03-23 15:09 来源:金寨县疾控中心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2、《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

  3、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GB/T27770-2011鼠类,GB/T27771-2011蚊虫,GB/T27772-2011蝇类,GB/T27773-2011蜚蠊);

  4、国家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GB/T23796-2009蝇类,GB/T23797-2009蚊虫,GB/T23798-2009鼠类,GB/T23795-2009蜚蠊);

  5、《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6〕215号);

  6、安徽省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2016版);

  7、《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2006年6月29日公布)

  8、《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2010版);

  9、《安徽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达标评估指南》(试行)。

二、服务对象

新老城区公共场所

三、服务机构信息

服务机构单位名称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理地点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监测科

办理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服务内容

蚊子、蟑螂老鼠密度监测

五、、服务流程

 

、服务要求

新老城区公共场所蚊子、蟑螂老鼠密度进行监测

、监督电话

0564-735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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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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