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和人员编制、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国土资源、国有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建设工程、国土资源、国有产权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制度。
3.负责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各类进场交易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
4.负责对全县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进行合法性核准和备案;配合有关部门对交易结果履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负责协助建立和管理实行分类标准的评标专家库;协助各行业监督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
6.受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举报投诉,并按照规定调查处理招投标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7.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依法设定的投标(竞买、履约)保证金实行监督管理。
8.负责本部门政府权力运行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操作规程和相关服务标准。
2.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项目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统一受理和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3. 参与建设和运营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 建设、维护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网络信息系统。
5.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档案管理工作。
6. 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秩序,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二)人员编制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3名。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暂定8名,中心领导职数2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5名。
(三)机构设置情况
1. 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信息上传下达、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管理等工作;负责局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组织协调、落实办理、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党建、招商引资、文明创建等全局性工作的承办、检查评比、考核考评工作;负责组织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学习、会议、活动等相关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值班安排、考勤统计、来信来访、公务接待、印鉴使用以及档案、资产、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财务管理、物业管理、后勤保障及相关服务工作。
2. 业务科
负责制定招投标业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提供招投标政策咨询和业务服务;负责建设项目、国土资源、国有产权等各类交易项目核准备案以及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控制预算价、中标结果的复审工作;负责交易项目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的审定和修订工作;负责招标代理机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招标项目数据和信息统计、分析、上报;负责各类交易项目有关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办理质疑、投诉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3. 监督科
负责制定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立、更新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负责各项保证金的收取、退付、核算工作,负责保证金信息的核查、保密、安全工作;负责开评标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招标质疑、举报、投诉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招标项目相关费用及中标通知书的审查核验工作;负责合同归集和备案工作;负责中标企业约谈、标后履约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评标专家的信用信息记录和评价工作。
4. 综合信息部
负责制定局机关、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预算、决算编制工作;财务核算及收费管理、报账管理工作;票据领取、缴销、管理工作;机关日常后勤保障工作;信息建设工作。
5.建设项目部
负责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管理制度;各类建设项目进场交易的业务受理、登记工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会议、监控等相关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委托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审核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编制、发布代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中标公告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活动的综合协调、咨询服务、见证服务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数据收集、统计与信息分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投标质疑、投诉处理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开标计划编制和场所安排等工作;
6.国土资源部负责制定国土资源项目交易相关管理制度;负责为交易各方进场交易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提供事务性服务和见证服务;负责组织、审核(编制)、发布国土资源交易文件;负责国土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协调及其相关事务;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国土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国土资源交易项目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产权交易部
负责产权项目交易相关管理制度;为交易各方进场交易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提供事务性服务和见证服务;组织、审核(编制)、发布产权交易文件;产权交易活动的综合协调及其相关事务;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产权交易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产权交易项目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2016年度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未发生变化。
纳入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 |
2 |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三、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收入总计390.72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和年初结转结余67.19万元),支出总计390.72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172.67万元)。
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2.66万元,增长15.6%,支出总计增加52.66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单位有新招聘人员以及增加省市县公共资源管理系统一体化建设费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53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05万元,占90.8%;项目支出20万元,占9.2%。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7.62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67.62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9.56万元,增长8.7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76.34万元,增长30.88%,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单位有新招聘人员以及增加省市县公共资源管理系统一体化建设费用。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6.6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32万元,减少20.7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单位有新招聘人员以及增加省市县公共资源管理系统一体化建设费用。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3.44万元,支出决算为20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单位有新招聘人员以及增加省市县公共资源管理系统一体化建设费用。其中基本支出186.68万元,占90.32%;项目支出20万元,占9.6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年度决算203.87万元,比2015年增加74.09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单位有新招聘人员以及增加省市县公共资源管理系统一体化建设费用。其中:“行政运行”决算98.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费用及日常公用费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20万元,主要用于招投标项目支出。“事业运行”决算85.72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费用及日常公用费用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决算2.81万元,比2015年减少2.52万元,减少47.2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纳比例降低。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0.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局机关运行经费98.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0.09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7.5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51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1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2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2015年金寨县XX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7.58万元, 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18万元,下降13.47%。,下降的原因是本局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了公务接待管理,取得明显效果。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共90批次,151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主要是用于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周边地区人员来县业务交流等接待开支。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有关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1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66万元,下降20.82%。,下降的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执法执勤、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6年,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