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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208-0002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 2022-08-24 10:56:04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生成日期: 2022-08-24 10:56:04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公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公管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文  号: 词:

金寨县公管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

2022-08-24 10:56 来源:金寨县公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金寨县公管局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舆情回应督办工作,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舆情回应重点

(一)对本单位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三)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道德底线的;

(四)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二、政务舆情监测

各科室要安排专人负责监测、收集涉及本科室、本单位的政务舆情,通过巡查即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

监测过程中,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政务舆情报送

各科室发现重大政务舆情时,要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局办公室报告,由局办公室负责与网信部门沟通,同时向县政府办报告。

四、政务舆情回应及处置

负责回应处置的科室要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事件权威信息,在局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分级响应预案对政务舆情做出回应及处置。

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原则上要在1小时内首次信息发布,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五、政务舆情督查与问责

局办公室对各科室政务舆情回应效果开展检查,推广交流好的经验做法。

对以下情况予以问责:

(一)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并约谈;

(二)对因回应不及时、不主动、不到位导致政务舆情升级的责任科室和个人,视情采取通报、问责等形式予以惩戒;

(三)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移送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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