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公管局关于创建一流法治化营商
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县依法行政领导组办公室:
我局认真落实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关于创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与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营造效率更高、服务更优、办事流程更加便捷的营商环境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认识,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县招标投标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金寨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金营商环境组〔202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局今年以来创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
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法规知识学习宣传,提升依法招标采购服务能力,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今年以来共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相关培训6场次。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大力宣传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经验做法,2022年以来在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稿25篇,扩大对外宣传效应。
二、认真落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营造更优、更好的营商环境,根据省、市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房建类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上限为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政府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定点采购项目及服务类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采购项目中,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6%-10%的扣除,对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的扣除。同时大力支持网银支付、银行转账、保证保函等多种方式缴纳保证金,大大降低了企业投标成本和交易成本。今年以来,在81个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收到企业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共3532份9.0258亿元。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则
按照“目录管理、定期清理、动态调整”要求,持续开展制度规则的立、改、废、释,不断完善交易制度、优化交易规则、释放政策红利。上半年制定印发了《金寨县规范和优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金公管委办〔2022〕3号)、《关于严禁设置招投标隐形壁垒积极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公管委办〔2022〕4号)等7项服务制度,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支持县内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持续健全投诉质疑查处长效机制
依法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严格落实投诉查处责任,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合理利用信访举报发现各类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受理投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受理招投标投诉质疑7件,书记信箱和市长热线11件,办结率100%,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条条有回复”。
五、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进一步严格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和评标评审专家评审行为的日常考评与监督,严格执行“一标一评”规定。今年以来,分别对7家招标代理机构、5名评标评审专家进行了日常考核扣分及通报处理;共对9家企业和2名项目管理人员记不良行为记录,其中:处理标后履约失信企业8家,依法将8家企业、2名项目负责人列入“黑名单”,有效震慑了招投标市场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
六、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7月22日,邀请县司法局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同志,为参加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的执法人员开展法治培训,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存在问题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创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虽然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强:一是对创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关文件精神学习研究不够,推进措施不完善;二是法律知识学习不够系统,依法履职能力有待提高。三是普法形式、途径和载体还须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持续做好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规范高效廉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公共资源交易行业法律法规,丰富干部学法形式和法治实践,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