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背景:纵深推进招标投标改革创新,解决一批招标投标领域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一批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依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1 部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3〕56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3 部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 〔2022〕1117 号)要求,贯彻落实《六安市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不断优化招标投标市场营商环境。
三、起草过程
2023年8月22日,根据《六安市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结合金寨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本方案。
四、工作目标
对2023年1月1日以来组织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开展自查,重点核查项目在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存在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是否存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存在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不足,以及是否存在监管执法机制有明显短板等问题。
五、治理内容
招标投标、履约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不足问题;监管执法机制存在的明显短板 。
六、创新举措
开展自查、市际交叉互查,依托六安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面向市场主体征集有效线索。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积极推广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形成的创新经验和优良做法,补齐短板,总结提高。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深挖问题根源,采取硬核举措,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立足当前招标投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