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求,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全力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各类问题为目标,依托线索摸排、深入调查、严厉查处、根治顽疾、健全机制等系统手段,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不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为贯彻落实省、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金寨县公管局第一时间制定出台《金寨县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金寨县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从治理内容与责任分工、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组织保障与工作要求等三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要求、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查调度,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专人负责,压实具体职责,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条不紊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及时召开金寨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议,同县委巡察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处等单位建立协同机制,结合项目立项审批、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巡视巡察、审计等相关工作,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对取得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综合研判、分类处置,形成工作闭环。推动形成长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
(三)深入排查,加强监管。建立交易项目台账,逐一对招标文件中资质资格要求、评标条件等条款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整治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持续提振企业信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在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期间,累计排查项目招标文件135份。同时,在招投标日常监管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招投标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中标企业标后履约失信行为,凝聚监管合力,强化行业监管,深化“两场联动”,推进诚信建设,积极打造招投标“一地受罚、处处受限”的齐抓共治格局,不断净化“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三、工作成效
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期间,金寨县公管局组织了相关业务人员对2023年1月1日以来,共计135个项目进行了全量自查。其中房建市政领域项目87个、交通领域项目22个、水利领域项目28个、农业农村领域项目8个。针对只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了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及投标文件否决原因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未具体说明的情况,已将相关问题反馈至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要求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同时加强最新政策文件的学习和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运用使用,确保后期招标的项目不再出现类似问题。接收相关投诉举报数量7件,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受理处理。针对日常监管中发现个别项目投标人涉嫌串通投标以及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同时依法依规对涉案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四、经验启示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事关招投标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金寨县公管局在第一时间谋划,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坚持对标对表,高位推动,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抓具体,抽调得力人员集中办公,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分析问题,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不断将专项治理工作引向纵深。
(二)部门协同是基础。广泛凝聚共识,汇聚监管合力,县公管局、县直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项目招标人之间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配合,立足部门职责分工,深入开展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以此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诚信建设,有效形成招标投标工作齐抓共治格局。
(三)规范操作是灵魂。合法、规范是招标投标工作的永恒主题。招标投标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必须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不断加强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预警监测,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规范化、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执法改革是保障。2022年1月,根据安徽省司法厅皖司函〔2021〕356号文件批准,金寨县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县政府及时研究出台《金寨县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授权县公管局在本县行政管辖区域内集中行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14项行政处罚权,从根本上扭转了原先的招标投标行政执法“管的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被动局面,全县招标投标监管工作走上了法治化、规范化的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