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公管局的精心指导下,金寨县公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一手抓营商环境优化,一手抓交易环境净化,坚持创新引领、锻长补短、提质增效,较好完成全年公共资源交易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4年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重点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概况
(一)进场交易情况。2024年,全县共组织各类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672场次686个,实现县交易中心平台交易35.92亿元,累计节资3.79 亿元,节资率13.71%,实现自然资源和产权交易增值2.77亿元,增值率105.32%。其中:
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359场次247个项目,预算金额23.72亿元,中标金额20.74亿元,节约项目建设资金2.98亿元,节资率12.56%;
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247场次232个项目,预算金额3.92亿元,成交金额3.11亿元,节约采购资金0.81亿元,节资率20.56%;
国土、矿产资源项目进场交易10场次21宗地块,起拍价2.63亿元,成交价5.4亿元,增值2.77亿元,增值率162.03%;
国有产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1场次1个项目,成交金额0.1亿元;
农村综合产权项目进场交易12场次12个项目,交易额3.11亿元。
(二)乡镇(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发包情况。单个项目预算价10万元以上至60万元以下由乡镇(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发包项目264个,成交金额0.7亿元,分别占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总数的27.78%、交易总额的1.95%。
二、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坚持应进必进,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一是认真执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按照应进必进原则,依法明确公共资源类别、范围、规模、标准和监管部门等,有序推进适合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进入平台交易。
二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清单、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清单、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施(开)工备案项目清单等“三清单”共享核查比对机制。从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单位、招标时间、发包方式、中标企业、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等环节关联关系入手,紧盯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常态化开展核查比对工作,严查规避招标、应招未招、应进未进、先建后招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核查比对政府投资项目760个,未发现应招未招、规避招标等行为。
三是持续将全县农村产权交易项目纳入统一管理。投入30万元,启动金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升级改造,构建完善“互联网+”服务平台,促进交易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不断提高农村产权进场项目质效,对进场交易项目进行科学评估,进一步明确项目具体目标和成果预期,有效增加农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二)坚持转型升级,持续巩固全程电子化交易保障
一是配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工作。根据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要求,抽调专人参加数字化转型专班,梳理相关交易类型业务需求,认真研究数字化转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及时制定数据、业务见证和监管事项清单、标准,明确业务运行机制,推动交易业务全面数字化。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稳步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使用新点第三方电子交易系统开展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活动,推动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活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今年以来,建成5个标准化“双盲”独立评标工位及功能配套的专家隔夜评标休息室,组织实施不见面开标项目686个,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89个,完成“双盲”远程异地评标项目47个,全县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100%、合同信息与履约信息公开率100%。
二是强化交易数据质量管理,着力提升交易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严格执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各项规定,准确把握《平台系统监测办法》具体要求,先后3次组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压实岗位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加强各环节交易数据的审核把关,定期开展交易数据全量自查,确保交易数据质量。
三是协同推进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信息系统整体安全防护能力。认真履行市县数据传输专线合同,不断更新优化政务外网供应商服务措施,不断提高交易平台一体化稳定运行保障能力;定期开展开评标区监控系统运维检测,对摄像头、拾音器等进行优化更新,提升音视频下载质量;认真落实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交易中心办公设施、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和隐患排除,落实机房网络安全日常巡检制度,强化交易场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确保交易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三)坚持提质增效,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一是持续开展招标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积极宣传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全面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指导督促招标人认真履行项目招标的主体责任,坚持对排斥潜在投标人等不合理条款设置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清除各种形式的招投标隐形壁垒以及妨碍各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项限制门槛。通过招标文件发布前的见证登记,变“补救式”末端监管为“早提示”前端服务,切实为公共资源公平交易清障护航。今年以来,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发包)见证登记371个、自然资源项目交易见证登记27个,开展重点项目招标文件集体会商9次,见证招标文件发布101份,提出修改意见建议81条。
二是深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服务。协助市公管局研究制定见证事项清单和标准,探索建立见证与监管联动机制。健全“提前对接服务”机制,推进平台服务由标准化向多样化、精细化提升。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减收、免收投标保证金,扎实推进企业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今年以来,免除中小微企业及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项目招标的投标保证金6792家次17.68亿元,接受企业以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6782份37.12亿元。扎实推进“中标贷”政策咨询、桥梁搭建等服务工作,指导帮助9家中标企业获得“中标贷”9笔1930万元。
三是拓展完善常态化与各类经营主体沟通渠道,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开展招投标领域涉及民企的歧视治理。不断完善招投标竞争机制,通过预留份额、联合体投标、依法分包、完善评标办法等方式,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依法高效办结异议投诉督查督办事项,依法受理处理招投标投诉,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合理利用信访举报中发现各类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受理书面投诉5起,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进行回复;及时办理六安市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办件及县政府网站书记信箱办件26件,办结率100%,推动诉求人满意度持续提升。
(四)坚持锻长补短,持续提升综合监管水平
一是全面配合县纪委监委部署开展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案件立案标准和移送标准、范围、程序,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利用大数据分析系统,深入摸排红黄预警线索,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做好问题线索移送的协作与配合。深化行刑衔接,规范案件办理,推动落实招投标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高效联动机制,推进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案件移送与会商,推动形成有效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合力。今年以来,梳理排查招标项目1196个203.49亿元,限额以下进场交易小型项目2937个41.67亿元,乡镇(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发包项目10341个45.12亿元,依法对弄虚作假投标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罚款5.83万元,向县公安机关移交招投标违法犯罪线索4个。县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侦办2起,采取强制措施3人,扣押非法所得206万元,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2起 2人,县法院判决入刑2人,没收招投标非法所得828.4万元、罚金3万元。
二是切实加强中标企业标后履约监管。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督查检查,扎实推进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两场联动”,指导督促招标人切实履行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违约行为及时处理到位,推动中标企业诚信履约。今年以来,开展重点项目标后履约督查8次、全县招标(发包)工作专项检查2次,检查项目400个,发现问题45个并及时落实整改,指导敦促招标人(业主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兑现中标企业违约处罚134.72万元,将80家投标企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依法查处弄虚作假投标行为2起企业2家、串通投标行为1起企业2家。
三是强化评标评审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管。认真落实《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试行)》,严格执行“一标一评”规定,切实加强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和评标评审专家评审行为的日常考评与监督,认真开展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按月定期公开代理机构服务质量。加强《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宣贯工作,积极推行评标情况向社会公开、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向投标人公开,不断规范专家评标评审行为。今年以来,共对126个项目的评标评审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日常执业考评,对19家招标代理机构、1名评标专家进行日常考评扣分及通报处理,公开披露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信息12次。
四是切实加强信用监管,规范信用修复。依托“信用安徽”“信用六安”等平台,探索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有效运用,根据企业信用情况确定差异化监管措施,推动标后履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今年以来,共向县信用办报送合同公开信息130条、信用承诺信息3000余条。
(五)强化组织保障,持续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
一是推动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研究制定《金寨县关于常态化机制化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细化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与任务分工,进一步强化县乡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和监管力量,不断健全会审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全县政府投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招标会商活动9次。
二是坚持“忠专实”“勤正廉”,锻造过硬作风。聚焦“六破六立”,落实“五大”要求,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大讲堂”以及走访学习、经验交流,积极参与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比武”,加强对业务经办人员的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持续提升“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今年以来,开展脱贫户帮扶走访活动83户350余人次,组织开展困难老村干、老党员、留守儿童慰问活动2次15人,发放慰问金5500元,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6次,走访企业130余人次,积极参加省市主管部门“大讲堂”等各类业务培训和市公管局、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举办的业务技能竞赛活动,金寨县公管局荣获全市公管系统表现优秀单位,汪滢、简定、张明成三同志荣获全市公管系统优秀个人。
三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强化交易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牢牢守住廉洁交易的生命线。今年以来,中心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4次,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行政审批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作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报告2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有关典型案例通报6次,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红廉教育1次,进一步提升了单位干部职工的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全面提升拒腐防变能力。
四是及时总结推广公共资源交易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省、市、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创新成果。完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评议和目标考核的评价指标、方式,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促进形成工作合力。2024年2月10日,农业农村部《农村经营管理》第2期(总第252期)刊载《产权交易“小平台”撬动资源要素“大市场”》,金寨县的农村产权交易相关经验做法被推广,2024年11月6日,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每日要情)第11期刊发《金寨县创新农村产权交易模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探索农村产权交易新模式》,相关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分别被国家和省级层面推广。
三、2025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依法规范市场准入,推动项目交易更加公平公正。坚决取消招标文件违规设置或变相设置限制性条款与歧视性条款,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有效保障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平等获得招投标资格。
(二)深化平台整合共享,推动交易平台更加利企便民。全面深化交易文件“在线检”、异议投诉“在线办”、交易活动“掌上办”,进一步畅通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与意见建议征集渠道、招投标异议投诉线上受理渠道和企业信用修复渠道,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着力强化招投标全周期监管。深入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强化部门协同,深化“行刑衔接”,全面加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全周期监管,扎实推进企业标后履约监管,依法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和中标企业标后履约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