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我局刚刚成立之年,也是各项工作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在各项任务繁重,工作头绪杂,涉及新的业务多的情况下,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开展宣传培训、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完善各项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填报政府信息。我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坚持立足全县退役军人的实际需求、移交安置、创业就业、拥军优属、优抚补助、权益维护等领域,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对退役军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
2019年,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乔任组长,副局长杨清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二级机构、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潘进任办公室主任,王明镜为成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保障。
局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由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和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三)强化职责履行。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工作要点,并经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下发了《县退役军人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全年政务公开和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科室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加强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加强新闻信息宣传。我局2019年积极开展“清明祭英烈”、“立夏节起义纪念活动”、“民生工程宣传月”、”创建五星双拥街”、“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等各项活动并上传活动新闻稿和图片。二是加快舆情回应速度。充分发挥金寨县政务公开网、县提议军人局门户网、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作用,建立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网络舆情队伍,及时发现书记信箱、部门信箱、信访系统涉及本单位的相关风险隐患信息,及时回复信访人诉求,有效应对舆情,避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
(五)规范信息发布。
一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做到无栏目空白现象,并再次对各栏目内容进行核查,对栏目内容缺漏的进行调整及更新。二是严格做好信息公开时的主题分类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获取的便利性、可阅读性、可复制性。三是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国家、省、市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以及退役军人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四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不会发生泄密或因舆情风险评估不到位而引发损害国家利益、社会稳定的情形出现。
(六)深化主动公开,整体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文件公开。要求各科室单位在拟文时即确定该文件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或是不予公开,局领导在签发文件时对科室单位提出的信息公开属性进行审批。同时加强政策法规公开和政策解读。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更新政策法规,注重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二是做好舆情回应工作,我局积极拓宽公开渠道,明确专人收集办理网友意见和信箱回复,及时公开了民政信息公开咨询和监督电话,便于群众咨询和监督。今年,未发生因网友意见回应不及时引起有效投诉。三是进一步探索政务服务公开。完善县退役军人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详细公开各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类型、承办机构、受理地址、受理电话、服务对象、办理(申报)条件、需提交材料、工作流程(从业务申请到办结)、承诺期限、办理依据等信息。
(七)2019年度政务公开考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于县政务公开办下发的每季度要求落实整改事项,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整改完善。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更新和管理,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制度,加强移交安置、创业就业、拥军优属、优抚补助、权益维护等内容公开,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局门户网信息同步更新。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动和促进了各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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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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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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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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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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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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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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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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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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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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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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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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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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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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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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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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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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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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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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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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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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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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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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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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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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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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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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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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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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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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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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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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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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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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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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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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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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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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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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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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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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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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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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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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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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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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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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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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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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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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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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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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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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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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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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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全面总结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局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系统升级,政务信息公开的栏目的重复,从而导致信息数据上传混淆、缺漏、杂乱等问题,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今后,我局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民政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三是抓好退役军人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实际需求、移交安置、创业就业、拥军优属、优抚补助、权益维护等领域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认真组建好政务公开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退役军人身份特殊,其服役期间工作大多涉及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根据中信联复退组电〔2007〕4号(绝密件)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部省联网及数据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办发〔2017〕28号)有关内容,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再次重申优抚对象数据信息保密的重要性,考虑到我们单位涉密的文件信息较多,有些无法公开,如抚恤专项资金发放等,我们做到相关政策文件公开,具体人员、内容未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