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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03-00042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 2023-03-16 10:16:02
发布机构: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3-03-16 10:16:02
来源单位: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铁冲乡关于修建烈士墓的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文  号: 词:

关于《铁冲乡关于修建烈士墓的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3-03-16 10:16 来源: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闫明林代表:

您提出的《铁冲乡关于修建烈士墓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铁冲乡位于金刚台东南部,革命战争年代,红28军在铁冲境内留下了英勇战斗足迹;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剿匪部队在铁冲境内开展剿匪运动过程中,将不幸牺牲的剿匪战士就地安葬于此,乡内原有七烈士墓、刘班长墓和无名烈士墓3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

为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更好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作用,2021年7月,我县编制了《金寨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修缮专项规划(2020—2030)》,铁冲乡烈士墓在规划之中。2022年,我局利用向省厅争取的烈士纪念设施维修经费将刘班长墓和无名烈士墓集中迁至位于铁冲村的七烈士墓周边进行统一管护,并按规定样式树立墓碑和保护标识,划定保护区域,指定专人负责,现已成为乡内缅怀革命先烈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

下一步,我局将指导乡镇进一步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褒扬英烈和红色教育基地的作用。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2716807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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