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公共服务优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文件精神,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台《关于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减免旅游景区门票的通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广大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面营造尊军崇军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文件精神。
三、起草过程
第一阶段,前期调研。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等方式,实地了解需求和困难。
第二阶段,形成初稿。3月10日,我局经办股室结合调研情况,研究酝酿后形成《文件》初稿。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3月15日,面向县文旅局、县财政局等4家相关单位征求修改意见,3月27日,我局召开会议,对各单位反馈意见汇总、梳理,再次对《文件》进行调整、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享受游览景区优待政策对象
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四、景区优待凭证使用
现役军人凭部队颁发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军士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等有效证件享受景区门票免费;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优待证》享受景区门票免费。
五、景区优待政策落实时间
2023年3月28日起实施
六、景区优待范围
天堂寨景区(5A级)、燕子河大峡谷景区(4A级)、梅山湖景区(4A级)、龙津溪地景区(4A级),后续县内升级收取门票的景区面向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同步落实免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