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规划计划
号: /202404-00024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日期: 2024-04-18 16:59:42
发布机构: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4-18 16:59:42
来源单位: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工作要点
文  号: 词: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工作要点

2024-04-18 16:59 来源: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2024年全县退役军人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金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目标,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以“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为引领,深入开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年”活动,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奋力推进全县退役军人(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充分发挥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阵地作用,因地制宜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实践活动,不断强化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深入贯彻国家、省、市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抓好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落实,筹办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动解决退役军人工作重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双拥办、办公室、秘书股)

3.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利用“三会一课”、集中培训等载体,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长效;开展党支部微品牌创建活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责任单位:办公室、秘书股)

4.规范做好国家级、省级、市级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及模范退役军人推荐工作和全县“最美退役军人”“优秀退役军人”“双拥先进个人”等典型选树宣传工作,举办全县“迎驾长城基石工程”年度颁奖典礼;充分发挥安徽日报“老兵融”等新闻媒体作用,宣传报道全县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和退役军人(双拥)工作经验做法、特色亮点。(责任单位:县双拥办、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室)

5.建立全县优秀退役军人人才储备库,探索实施“兵支书”协同培养工程,协助推进“兵支书”任职村建设;持续打造“兵校长”工作品牌,全面加强中小学生国防教育;加强“兵教师”培养,开展退役军人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加大中小学教师招聘面向退役军人单列计划,逐步扩大退役军人到中小学校任教规模。(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6.加强全县退役军人“红耀江淮”志愿服务队建设,特色化开展“军”字号志愿服务“六进”(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志愿队、志愿者,做好优秀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项目的培育转化,擦亮金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持续深化双拥创建

7.大力开展“拥军支前”,全力做好过境部队交通运输、饮食供给等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支持部队遂行训练演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责任单位:县双拥办)

8.推动行业拥军,紧扣部队所急、官兵所需,动员相关部门开展送政策、送文化、送技术、送法律、送温暖进军营,办好拥军实事,助力部队发展。(责任单位:县双拥办、办公室)

9.持续开展“暖军支前”“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联合县人武部开展对入伍至艰苦边远地区新兵家庭走访慰问活动。(责任单位:县双拥办、办公室)

10.在春节、八一等重要节日走访慰问驻县部队及光荣院老兵,继续同与金寨红军有历史渊源关系的部队开展“飞地拥军”走访慰问。(责任单位:县双拥办、办公室)

11.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解决驻县部队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责任单位:县双拥办、拥军优抚股)

三、全面深化安置就业

12.及时接收年度返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一站式”服务,为退役军人办理落户、党组织关系转接、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手续;按标准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及时发放未就业随军家属经济生活补助。(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安置就业股、县双拥办、拥军优抚股)

13.全面落实“随退随审、即交即接”工作机制,对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依政策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岗原则,推行“阳光安置”。(责任单位:安置就业股)

14.加强梅山干休所(军休服务所)建设,持续做好老干部和军休人员常态化服务,稳妥做好军休人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地方安置工作。(责任单位:安置就业股、梅山干休所)

15.年度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12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面向年度返乡退役士兵开展岗位适应性培训,促进军事资源向社会人力资源转化;提升退役军人学历层次,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学历提升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做好退役军人申请教育资助资格审核。(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6.开展年度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统筹推进退役士兵专场招聘、跨区域联合招聘、就业合作企业专项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促进供需匹配,推进退役士兵稳定就业;针对政府安置改革分流下岗、货币化安置转业士官中再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开发退役军人专项岗位,落实就业兜底保障。(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7.动态更新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基础台账,深入开展“军创企业百家行”活动,提供针对性专业服务,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惠企政策;持续巩固省级、市级、县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建设,年度至少新增建成1家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基地。(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8.组织退役军人参加省、市创业创新大赛和职业技能大赛,深度发掘退役军人创新型、技能型人才,积极营造“双创”氛围。度评选县级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积极推荐市级、省级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候选人,发挥“兵能人”引领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四、加大优抚褒扬力度

19.持续提升重点优抚对象集中供养和健康疗养水平,抓好年度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积极推进标准化光荣院建设。(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股、县光荣院)

20.继续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落实官兵立功受奖制度。(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拥军优抚股、县双拥办)

21.妥善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发挥“军人驿站”社会拥军示范引领作用,规范驿站运行管理,把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双拥办、拥军优抚股)

22.持续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积极推进凭优待证“刷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3.按月足额发放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政策规定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纾困解难优待金;全面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为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医疗保险,做好优抚医疗“一站式”费用结算工作。(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股)

24.做好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身份审批认定工作,完成年度确认工作;稳慎做好参战参试退役军人身份认定核查工作,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5.开展“清明祭英烈”“红色九月”“烈士公祭”活动,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高质量推进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和提质升级,持续提升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水平;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志使用管理,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股、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五、提升优化服务保障

26.深入开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年”活动,组织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培训,深入学习《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规程》,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练兵比武”活动,遴选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大赛,为全面推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办公室)

27.精准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全要素建档立卡,巩固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各类数据质量;细化完善乡(镇)、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事项清单,落实落细思想政治教育、优抚帮扶、创业就业扶持、矛盾纠纷排查、法律援助等基础工作;常态化开展联系退役军人、光荣牌悬挂、“红耀江淮”志愿服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拥军优抚股、安置就业股

28.规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运行,年度推动创建一批“五优”(阵地优、队伍优、保障优、机制优、服务优)型服务中心(站);做好省、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服务站制度落实,指导各乡镇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实现退役军人工作全方位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9.加大部、省退役军人服务APP应用力度,推进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动从服务退役安置“一阵子”向保障“一辈子”转变;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退役军人公共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办理。(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安置就业股)

30.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持续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关爱行动,帮助全县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纾困解难,办好民生实事。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六、稳妥化解矛盾风险

31.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退役军人信访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深入推进重复信访事项集中治理、信访积案攻坚化解;落实“13712”信访事项调度、办结质量抽查和“局长有约”工作机制,健全全员接访、交办督办、法律援助制度;及时办理书记信箱、“12345”热线等各级、各部门交办、督办信访事项,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2.建立涉军重点群体、重点人基础台账,深入开展风险研判,会同公安、信访等部门,压实属地维稳责任,切实做好涉访重点人员“一进三包”包联工作,逐人走访入户,包教育疏导、困难帮扶、思想稳定。(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