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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502-00008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文日期: 2025-02-13 15:14:24
发布机构: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5-02-13 15:14:24
来源单位: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
文  号: 词:

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

2025-02-13 15:14 来源: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双拥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军民共建活动,推广先进典型;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协调军政、军民关系;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承担慰问部队的有关工作;承办县双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抚恤优待政策法规,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组织协调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负责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工作;依法承担烈士评定审查备案相关工作,承担烈士称号审核报批、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开展烈士纪念活动;负责全县优抚对象疗养及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基金、优待金的建立、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法规政策及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股长:谈雪

 电话:0564-271680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办公地点: 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江环北路桂花苑南区南门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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