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金寨县光荣院(以下简称“光荣院”)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院内优抚对象、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光荣院正常运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光荣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光荣院全体工作人员、入住优抚对象、探视人员及进入光荣院区域的外来施工、服务等相关人员。
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员参与、分级负责、优待优先的原则,建立“院长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各部门协同落实、岗位人员严格执行”的安全责任体系,兼顾优抚对象的身体特点与荣誉保障需求。
成立光荣院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金寨县安亭老年养护院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1. 审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部署年度安全管理工作;
2. 组织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3. 组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负责事故调查与责任认定;
4. 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 结合优抚对象身份特点,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措施。
6. 光荣院综合管理部:负责入住优抚对象日常安全监护,防范坠床、跌倒、噎食、走失等意外;做好优抚对象的生活照料安全,尊重优抚对象的荣誉和习惯,配合开展相关荣誉保障活动的安全工作。
7. 后勤部:负责消防设施、水电燃气、特种设备(电梯、康复器械)的日常巡检与维护;保障食品安全,规范食材采购、储存、加工流程,兼顾优抚对象饮食偏好与营养需求;管理院内车辆停放与通行安全,维护院区基础设施安全。
8. 护理部:负责医疗安全,规范诊疗流程,做好慢性病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建立优抚对象健康档案,针对高龄、伤残优抚对象制定专项医疗安全防护方案;规范康复器械使用,避免康复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
9. 综合部:负责安全制度的备案与公示,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严格审核探视人员身份,维护院区安全秩序;留存安全管理相关记录,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10. 各岗位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现隐患立即上报;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参与应急演练;尊重优抚对象的历史功绩和生活习惯,提供安全、贴心的服务。
11. 院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栓、烟感报警器、应急照明灯)定期检查,每月记录,确保完好有效;严禁遮挡、损坏消防设施,在优抚对象活动区域增设消防提示标识。
1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设置清晰的疏散指示标识,针对伤残优抚对象制定个性化疏散方案,配备专人协助疏散。
13. 严禁在院内违规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优抚对象宿舍区禁止吸烟,设置专门吸烟区并配备灭火器材,安排专人巡查提醒。
14. 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内容兼顾常规消防知识和优抚对象应急逃生技巧;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演练,根据优抚对象身体状况调整演练强度,确保全员参与并掌握基本逃生技能。
15. 防跌倒/坠床:对入住优抚对象进行风险评估,为高危对象配备床栏、防滑垫、助行器等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地面、走廊防滑情况,保持干燥无杂物;夜间巡查加密频次,及时响应优抚对象呼叫。
16. 防噎食/呛咳:根据优抚对象咀嚼和吞咽能力调整饮食形态(流食、半流食、软食);进食时专人看护,针对吞咽困难的优抚对象提供个性化喂食服务,避免进食时交谈。
17. 防走失:为优抚对象佩戴包含姓名、光荣院电话、紧急联系人及身份标识的信息牌;严格探视登记,优抚对象外出需由家属或工作人员陪同,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重点关注高龄、认知障碍优抚对象的行踪管理。
18. 防意外伤害:院内设施设备(桌椅、扶手、康复器材)定期检查维护,对尖锐边角进行软化处理,防止松动部件造成伤害;严禁优抚对象私自使用危险物品,针对伤残优抚对象的辅助器具定期检修。
19. 食材采购需从正规渠道进货,查验供应商资质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做好进货台账登记;优先采购新鲜、优质食材,满足优抚对象饮食需求。
20. 食品储存实行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定期清理过期、变质食品,针对优抚对象的特殊饮食需求(如低盐、低糖)单独储存和加工。
21. 厨房操作严格遵守卫生规范,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餐具、厨具定期消毒,每餐对厨具进行清洁灭菌,确保饮食卫生。
22. 每日食品留样,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做好留样记录,明确菜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等信息。
23. 医务人员需持证上岗,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严禁超范围执业;优抚对象用药实行“三查七对”制度,杜绝错服、漏服,针对慢性病长期用药的优抚对象建立用药台账,定期复查用药效果。
24. 药品储存按要求分类存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与外用、冷藏与常温),专人管理,定期盘点;毒麻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确保药品安全可控。
25. 建立传染病防控预案,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立即隔离并上报卫生部门,做好环境消杀和密切接触者排查;针对优抚对象群体特点,优先落实疫苗接种等防疫措施。
26. 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需定期年检,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每日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立即停用并报修,在设备周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优抚对象注意安全。
27. 水电燃气设施定期巡检,水管、电路、燃气管道无老化、无泄漏;优抚对象房间内电器设备需符合安全标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房间电器使用情况。
28. 康复器械、娱乐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张贴安全使用须知,工作人员指导优抚对象正确使用,根据优抚对象伤残情况调整器械参数,避免操作不当造成伤害。
29. 日常巡查:各岗位人员每日对责任区域进行安全巡查,重点排查设施设备、消防通道、食品卫生等隐患,做好巡查记录,对优抚对象房间的安全隐患重点关注。
30. 每周抽查: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抽取1-2个部门进行专项检查,针对优抚对象安全保障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
31. 每月大检查:每月月底组织全院安全大检查,覆盖所有区域和环节,形成检查报告,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隐患闭环管理。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32. 一般隐患由责任部门立即整改,当日完成并复查;
33. 重大隐患由安全领导小组挂牌督办,暂停相关区域运营或设备使用,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整改完成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恢复使用;
34. 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需制定临时防护措施,明确整改计划,定期跟踪进度,同时向优抚对象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针对火灾、食物中毒、优抚对象突发疾病、走失、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处置流程、人员分工和物资保障,结合优抚对象特点设置应急庇护场所和救助措施。
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演练(如消防疏散、突发疾病急救),演练方案充分考虑优抚对象的身体状况,安排专人协助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参与演练,演练后进行总结评估,优化应急预案。
35. 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如急救、灭火、疏散),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
36. 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态扩大,优先保障优抚对象的生命安全;
37. 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民政、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38. 事故处置结束后,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制定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39. 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安全培训,内容涵盖光荣院安全管理制度、优抚对象安全保障要点、应急处置技能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0. 定期组织全员安全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次,重点学习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等知识,提升服务人员的安全服务能力;
41. 针对优抚对象开展安全知识讲座,讲解防跌倒、防诈骗、防火灾等常识,结合优抚对象的认知特点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提升老人自我防护意识。
42. 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各部门和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薪酬待遇挂钩,重点考核优抚对象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43.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及时消除重大隐患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4.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岗位调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更新和光荣院实际运营情况,由安全领导小组适时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