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金寨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起草背景
退役军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工作,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民生工程、暖心工程。近年来,随着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不断规范化、精细化,原有《关于印发金寨县革命老区综合保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存在帮扶类型覆盖不够全面、救助标准不够细化、审批流程不够规范、资金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当前,我县存在部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因疾病、失业、住房、子女就学、突发意外等各类情况陷入生活困境,亟需精准化、制度化的资金帮扶政策予以兜底保障。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实际,启动本次《办法》的修订起草工作。
二、起草意义
一是精准纾困解难。《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分类帮扶援助机制,分类细化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突发事件帮扶援助标准,有效解决部分优抚对象家庭突发困难、生活拮据等现实问题,构建起全方位、精细化、常态化的退役军人纾困保障体系。
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帮扶援助资金的使用范围、申报审批、发放监管、法律责任等,根本解决以往资金使用不够规范、审批流程不够清晰、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实现帮扶资金专款专用、阳光透明、高效利用。
三是维护和谐稳定。通过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及时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有效解决优抚家庭生活困难问题,营造了尊崇军人、关爱优抚对象的良好社会氛围,夯实全县社会稳定根基。
三、起草依据
本《办法》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专项工作文件要求,紧密结合金寨县工作实际,具体依据如下: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提供根本法律支撑。
2.国家级政策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号),明确了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的总体原则、帮扶范围和工作要求。
3.省级政策依据: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7部门《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印发<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规范>的通知》(皖退役军人部发〔2025〕4号),结合省内实际细化了帮扶工作规范和实施标准。
4.县级工作依据:结合我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数量、总体困难状况、民生保障现状、财政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同时废止财社〔2019〕65号文件,确保政策适配本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需要。
四、起草过程
1.调研梳理阶段。前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托乡镇、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全县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全覆盖摸排,系统排查全县优抚对象困难类型、帮扶诉求、现有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总结以往困难帮扶工作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明确本《办法》修订的重点内容。同时,梳理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文件,借鉴周边县区经验做法,夯实起草工作基础。
2.文稿草拟阶段。结合前期调研和上级政策要求,立足我县财政保障水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业务骨干开展文稿草拟,重点细化帮扶对象、帮扶标准、申报流程、资金监管、责任划分等核心内容,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初稿。
3.研讨完善阶段。初稿完成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内部专题研讨,会同民政、医保、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文稿内容逐条审核、修改完善,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贴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形成征求意见稿终稿。
4.征求意见阶段。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6年5月15日通过金寨县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和公众”意见征集平台发布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征集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6月15日,同时开通网页留言、书面信件、邮箱、电话等多元征集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公众、退役军人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后续将根据征集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文件内容。
五、主要内容
《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六章十七条,包含总则、帮扶援助范围和标准、申报与审批程序、资金发放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大板块,附带配套审批表格,具体内容如下:
1.总则部分。明确办法制定的法律和政策依据,界定帮扶援助资金定义,确立“阳光公开、公平公正、专款专用、适度帮扶”的工作原则,阐明办法适用范围和工作初衷。
2.帮扶援助范围和标准部分。明确帮扶对象为金寨县户籍的困难退役军人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细化五大类帮扶类型及对应标准:生活困难帮扶500-1000元;医疗困难帮扶最高3000元;教育困难帮扶最高3000元;住房困难帮扶年度最高4000元;突发事件等其他困难帮扶最高3000元。同时明确年度单次帮扶原则、不予帮扶的五类情形,杜绝违规帮扶、重复帮扶。
3.申报与审批程序部分。确立“按季度申报、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标准化流程,详细列明不同困难类型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明确各级审核职责、公示要求,规范全流程审批操作,保障帮扶援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4.资金发放与监督管理部分。明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的工作职责,规定帮扶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通过银行卡直达发放。建立部门数据比对、入户排查、事后回访机制,严禁资金挤占、截留、挪用、套取,强化全过程监管。
5.法律责任部分。明确工作人员履职追责机制,对审批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追责;对申请人伪造材料、骗取资金的行为,明确资金退回及责任追究要求,筑牢制度底线。
6.附则部分。明确办法解释主体、施行时间,废止原有老旧政策文件,确保政策衔接顺畅、落地有序。同时附带标准化《审批表》,规范申报审批文书格式。
六、工作目标
1.实现帮扶援助制度化。通过正式出台《办法》,构建我县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帮扶援助长效机制,做到困难优抚家庭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全方位覆盖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突发意外等各类困境场景,切实解决优抚对象急难愁盼问题。
2.实现资金管理规范化。通过正式出台《办法》,严格规范帮扶资金预算、申报、审批、发放、监管全流程,杜绝资金滥用、违规申领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纾困保障作用。
3.实现服务效能最优化。通过正式出台《办法》,优化审批流程、畅通帮扶渠道,切实提升全县广大优抚对象的满意度,营造尊崇军人、关爱优抚的良好社会氛围,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责任股室:金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64-2716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