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代表意见和
建议办理的报告
黄干先等代表:
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县人大“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代表建议工作的通知》,我单位承办的为第1条,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第1条建议:简化复审程序,保留正常用药的慢性病证,取消一年内不吃药的慢性病证。
办理情况:2022年1月5日,县医保局为方便慢性病患者就近就医复审,同意提供近两年来燕子河、青山、白塔畈、古碑、南溪、双河、斑竹园、汤家汇8家乡镇中心卫生的门诊或住院病历及各种检查报告单到参保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复审;同时,恶性肿瘤放化疗(含白血病、淋巴瘤及骨髓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血管支架术后、脑性瘫痪(小于7岁)、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脏冠脉搭桥术后、血友病、肺动脉高压11个病种暂不进行复审继续享受待遇。根据《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满后未申请复审或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未发生门诊慢特病费用的,取消其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资格。此外,3月1日县医保局印发《金寨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全程网办─无纸化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按月对住院结算信息进行分析并筛选出参保人员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联网住院结算且诊断明确的15种病种,按照初审、复核、审批、录入、装订存档的流程及时办理,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参保人员,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已系统筛选符合门诊慢特病无纸化网办申报的参保人员232人。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