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医保〔2022〕10号
局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
现将《关于推行“三核三快”工作方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日
关于推行“三核三快”工作方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结合县委关于开展“‘五问’金寨—奋勇争先、勇当示范大讨论”活动,坚定不移的改进工作作风,真正为参保群众做到真心真情,做到求真抓实,做到知敬畏守底线,特在全局上下推行“三核三快”工作方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解决好患者牵挂的医保核查、结算、报销、审核、支付等关键小事。
二、主要内容
(一)三核”的主要内容
一是核实城乡居民意外伤害报销的真实性。县财保公司作为意外伤害医保报销的经办机构,对意外伤害报销的真实性负责。对参保群众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费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快受理、快核查,确保应核尽核、应报尽报;对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意外伤害费用,应严格把关,规范手续拒付到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是核实医共体零星报销的合规性。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县外零星报销结算费用,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医保药品、医用耗材、治疗目录进行初审、复审,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做到严格执行、不打折扣,避免错审、乱扣现象发生。医保局按照10%的比例对医共体零星报销的合规性进行核实,抽查中出现违规扣款金额进行同比例放大扣款处罚。
三是核实县外住院花费在5万元以上真实性。城乡居民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直接结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由医保中心和医共体牵头医院通过异地就医平台网上审核,对费用真实性存在疑问的,应到医疗机构现场核实。对在审核中发现的违规报销行为,应在审核过程中及时进行扣款,同时对被扣款的医疗机构履行告知义务,以电话和纸质两种形式及时告知对方,对审核扣款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复核,防止错审、误扣。
(二)“三快”的主要内容
一是意外伤害核查支付快。县财保公司在接到城乡居民发生的意外伤害报案后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特殊情况除外。对于经核查事实清楚、无争议的案件,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告知医院和参保患者,参保患者出院后直接在县内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不能在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案件,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费用审核,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参保患者;经核查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支付范围的,县财保公司应在核查后3个工作日内将核查情况反馈给参保患者或代办人并退回资料。城镇职工意外伤害的核查由医保中心稽核股负责,核查时限比照居民意外伤害核查时限执行。
二是零星报销审核结算快。医共体派驻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群众提交的报销资料后,应在当日移交给医共体审核办公室,医共体审核办公室按照受理、初审、复核、审批、支付的流程,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费用打卡至患者社保卡,特殊情况不能超过30个工作日;对特殊困难人员的报销要快受理、快结算,快支付。
三是医保业务受理办理快。医保中心要对日常群众办理业务进行梳理,在办理群众医保信息查询、政策咨询、慢性病申报、医疗救助、医保关系转移等业务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好事快办,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容缺受理制,确保所有业务快受理、快办结。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医保中心要充分认识“三核三快”工作方法,是落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改进工作作风,及时兑现群众医保待遇,减少群众跑路,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科室、中心要严格对照业务办理时限,督促医共体、财保公司等医保业务经办机构,对照职责分工落实到位。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各科室、医保中心、医共体及财保公司等医保业务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网站、报纸、广播、业务培训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诊备案、就医报销等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时限等,及时准确解答参保城乡居民的政策疑惑。对办理医保待遇的城乡居民要切实履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对所有医保业务要做到快受理、快核查、快结算、快审批、快支付。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县医保局将履行监管职责,对各科室、中心、医共体牵头医院、财保公司医保经办业务严格监督,并纳入日常考评。坚决查处医保经办人员“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把关不严、核查不准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一经查实的,违规支付基金应立即追回,不能追回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