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冬冬代表:
您提出的“做好阶段性工作(包含但不仅限于医保,社保工作)的相关应用程序系统的优化工作”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医保信息系统建设情况。为了更好地实现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目标,指导地方开展建设,2019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1号)《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指南》(医保发〔2019〕4号)及《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凭证技术规范》《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门诊接口规范》等33项技术规范,对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目标、原则、内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地方平台建设作出了具体指导。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开展本地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设计、建设、实施、验收等工作,县级不得建设相关业务系统。目前我县使用的医保信息平台,是省医保局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整体框架下,建设的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
二、医保征缴系统的运用。我县自2023年9月1日开始启动2024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2024年城乡居民征缴使用全省统一的医保征缴系统,虽然参保渠道有皖事通APP、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等,但最终都是通过税务缴费系统缴费,然后在缴费后24小时内同步参保信息到医保信息系统,由于集中征缴期,全省所有城乡居民都使用该系统进行缴费,特别是在征缴初期,系统会出现卡顿、闪退、无法缴费等影响程序正常运行的故障。为应对这种情况,县医保局成立征缴工作专班,抽调5名电脑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处理乡镇参保缴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随着医保征缴工作的推进,系统运行越来越趋于稳定。
彭冬冬代表,您的建议贴近实际,针对性强,与我们工作方向是一致的。目前,我们也正在积极开展医保参保工作的调研,听取乡镇、村干部的意见建议,并将在基层收集的意见建议向省市局反馈,确保医保征缴程序稳定、简单,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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