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待遇落实情况
1.持续推进新生儿参保缴费工作。聘请3名新生儿参保指导专员,推送5月1日-6月11日新生儿出生信息214条,及时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父母联系,宣传动员新生儿父母及时给新生儿缴纳医保。今年以来,共新增三岁内的新生儿参保1531人。
2.各乡镇对金寨县内8013名企业职工断保人员进行了初步核实,分类进行了汇总。
3.继续开展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开展1-5月份慢特病按人头付费包干基金运行分析,1-5月慢特病支出6296.88万元,按照预算结余602.87万元,其中5月份支出1303.97万元,按照预算结余75.98万元。完成4月份县人民医院城乡居民慢特病评审信息审核工作。县人民医院59份,全通过32份,部分通过15份,不通过12份。完成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6月份通过门诊慢特病鉴定系统线上申报慢特病材料预审、数据分发、审核结果确认和平台信息审核录入工,截至6月底共审核通过486人次,其中城乡居民421人次,城镇职工65人次。慢特病无纸化申报录入188人。通过专家论证将慢特病无纸化申报病种扩到35种。6月11日召开了全县慢特病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会,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卫健、医保、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镇长、分管负责人,卫生院院长参加会议。
4.对1-5月医共体包干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分析。1-5月份包干基金总支出17375.72万元,基金支出进度38.86%,月度预算结余1254.95万元。其中第一医共体按月度预算结余708.53万元;第二医共体按月度预算结余546.42万元。同时印发《金寨县2024年1-5月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暨医疗救助结算运行分析》。6月11日召开全县医保基金运行分析推进会。
5.推进零星发票OCR报销结算工作。本月使用OCR审核住院、门诊报销材料113份,其中住院27份,医保基金支付174305.18元。
6.共梳理2001年参保花名册中人数9157人,参保单位453家,有档案名册的26家,根据缴费人数确定参保人的14家,2001年财务档案中已缴费单位121家,精确参保的3869人,其他待定。
7.做好医疗救助结算及汇款工作。1-5月医疗救助支出59865人次,医疗救助支出4049.01万元,其中手工结算医疗救助(不含追溯救助)共1801人次,救助金额2011.35万元。县医保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金医保〔2024〕16号),并于6月18日召开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进行工作安排。
8.完成6月份城镇职工手工零星报销资料112份的业务审核复核工作。
9.本月办理职工死亡停保15人,城乡居民死亡停保281人。
10.完成1-4月份城乡居民手工零星报结算资料抽审审核工作,按2万以上全覆盖,不低于10%比例抽审,县人民医院抽审109份,存在问题6份,补报患者2815.74元;县中医医院抽审96份,未发现明显问题。
(二)医保基金监管落实情况
1.印发《关于金寨县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领域专项检查处理意见的通知》,对23家医院涉及的“收取一般诊疗费同时收取静脉输液费用”“收取一般诊疗费同时收取皮下注射费用”“门诊收取第二部位超声费用未减半”“门诊违规收取住院诊察费”“不合理收取低值耗材一次性输液器费用”认定违规。
2.对县内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医保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涉及超标准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串换项目、分解收费、过度医疗、重复收费等问题。
3.印发《关于梅山镇社区卫生服务站检查情况的通报》,对谭湾、新河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现的药品和慢性病管理问题按照协议给予处理。从7月1日起,对4家卫生服务站所有门诊治疗类的慢性病结算项目严格按照刷脸结算进行管理。
4.完成5月份智能监管系统医疗费用业务审核工作,县人民医院存在违规数据11条,涉及违规金额1731.55元;县中医医院存在违规数据20条,涉及违规金额1152.05元;县妇幼保健院存在违规数据46条,涉及违规金额306.24元。
(三)医保经办服务落实情况
1.完成28个医保宣传短视频审核修改完善工作,确定912个医保宣传“点位”。
2.配合政务中心做好综合窗口设置、叫号机调整使用,迎接省市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检查。
3.督促指导乡镇医保经办人员通过系统及时上传群众医保业务申报材料。6月1日—26日乡镇通过基层医保代办系统上传慢性病申报材料137份,医保零星报销材料41份。
4.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行职工零星手工住院发票、依申请医疗救助报销结算3个工作日打卡到账。本月依申请救助结算102人次,救助资金58.55万元;追溯救助27人次,救助资金43.46万元;直接网传的18人次148660.9元。职工零星手工住院发票3个工作日打卡113人341813.08元。
5.继续推进全县电子医保凭证激活及应用工作。印发《2024年1-5月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提示函》,全县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总人次为569053人次,使用率为69.25%。
6.已拟制定了药品集采奖励办法,待进一步讨论。
7.到麻埠镇响洪甸村开展医保“人人见面”政策宣传和村级医保经办人员业务培训。
8.做好医保信息宣传工作。本月刊登信息7篇,其中省医保局网站1篇,市医保局简报1篇,中安在线1篇,市级网站1篇。
9.本月办理市长热线24件,平均办理时长为1.6个工作日;办理书记信箱1件,办理时长为1个工作日。
(四)医保供给侧改革落实情况
1.完成金寨县惠仁大药房有限公司、安徽福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寨翰林新苑店的医保协议协商签订工作。
2.根据医保办函〔2024〕38号、网信办〔2024〕4号,配合省市做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
3.指导桃岭乡卫生院等制作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备案申报资料,提高乡镇卫生院价格管理能力。
4.完成县内136家零售药店、四家县级医院和10家个体诊所的定点医药机构的2024年补充协议网签工作。
5.分别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开展了全县医疗机构医保收费系统维护培训。
(五)党建工作落实情况
1.认真开展6月份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开展研讨交流。认真组织“三会一课”,上第二季度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拟接收预备党员一名并报上级党委审查。开展上半年党员学习笔记检查,对记录不规范、过于简单等问题,逐一要求整改到位。
2.端午节前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集中学习省市县纪委部门发布的典型案例通报,进一步明确节日期间作风建设、
值班工作和业务经办各项要求;6月21日召开青年干部警示教育座谈会,全体青年干部认真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赌输的人生》,结合所学内容和岗位实际交流分享心得体会。
(六)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总结撰写2024上半年医疗保障工作。
2.对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落实好单位的“六减一增”“精文减会”“文经我手无差错”等工作。
3.6月17日国家医保局李滔副局长到金寨调研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工作。
4.6月24日省医保局金维加局长到金寨县调研精神障碍患者托养工作。
5.6月26日市、县医保局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签订2024—2025年大病保险、意外伤害承办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6.村卫生室(站)330台刷脸支付设备能正常使用,验收合格。
7.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医共体包干基金审计报告已完成,形成正式报告。
监督方式:金寨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0564-735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