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问题明细 |
整改情况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①2021年至今未梳理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本栏目不高于及格分,然后再计算如下分值②全面公开本部门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含代县区政府起草的和本部门印发的);③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部门文件不得与上级文件混杂④规范性文件提供WORD和PDF文本下载功能;提供政策咨询渠道和电话。⑤规范性文件与解读一一对应(18年之后需解读)⑥其他文件鼓励配套解读,其他文件全部未配套解读的,扣除其他文件分值的一半,若有一件解读,就可不扣分)⑦规范性文件涵盖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规范性文件与解读链通,方便对照阅读。⑧发现规范性文件未按照规范格式调整的,例如正文字体不规范、下载版本不规范的,每件扣2分;其他文件未公开去公章文字版 的,每件扣2分(考核2023年之后) |
本部门无规范性文件; |
已整改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考察点:①规范性文件按季度备案信息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含部门代县政府起草的、本部门名义印发的两种) |
未公开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 |
已整改 |
规划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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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①年度全面与专项工作计划和②全面与专项工作总结③历年规划梳理公开 |
未公开2023年度全面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总结信息; |
已整改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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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①任务分解、②执行和③落实情况等信息(按月或者季度公开)。 |
未公开2024年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信息; |
已整改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考察点:①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解表;②办理答复。(未发布且未说明的不得分)。本年度无任务的得分率80% |
未公开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解表信息 |
已整改 |
建议提案办理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考察点:①政协委员提案责任分解表;②办理答复。(未发布且未说明的不得分)。本年度无任务的得分率80% |
未公开2024年政协委员提案责任分解表信息 |
已整改 |
机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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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①领导分工、②简历、③办公联系方式、④照片;⑤领导活动相关信息。 |
未公开2024年领导活动相关信息 |
已整改 |
财政资金 |
本部门预算 |
考察点:①本年度预算、②报表及③说明。 |
若2024年本部门下属单位不单独核算,建议及时更新情况说明 |
已整改 |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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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①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本部门权力②总目录、③分目录,④分表及⑤流程图,⑥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⑦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经清理确定的⑧取消的权力目录、⑨下放的权力目录、⑩转变管理方式的权力目录、⑪承接的权力目录等信息。 |
建议更新发布其他权力运行流程图 |
已整改 |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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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1.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办事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事项类别等信息。 |
未公开2023年公共服务清单 |
已整改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考察点:本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①办理信息及②结果。 ③信息公开规范性(例如标题单位全称、季度或者月度清晰)④内容公开清晰明了,不用二次打开附件(如行政许可运行结果需按月或季度公开办理结果及行政许可批复文件等信息;行政处罚运行结果需按月或季度公开办理结果及行政处罚决定书。) |
未公开2024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权力运行结果信息 |
已整改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执法公示 |
考察点:公开行政执法①职责、②执法依据、③执法程序、④监督途径和⑤执法结果等信息。 |
未公开2024年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
已整改 |
“双随机一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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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①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③抽查情况及④查处结果信息(涉及的部门添加此栏目)(不可外链) |
建议及时公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
已整改 |
招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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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公开①招标公示、②招标采购预算(单项目非年度)及③中标候选人公告,④成交情况及实施情况等信息。(仅链接到交易平台,未分项目或者单条信息的,视为未公开。)(无招标项目的,仅有政府采购的(含分散或者集中),仅需公开合同及和同履约情况,按比例扣分。本项扣完2分为止。本年度无此项工作的,参照监督保障得分率得分) |
未公开2024年招标采购信息 |
已整改 |
新闻发布 |
制度安排 |
考察点:①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和②年度安排(③发布主题、④发布形式、⑤发布时间等)。无发布会的80%得分率即可) |
未公开2024年新闻发布年度安排(发布主题、发布形式、发布时间) |
已整改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 |
考察点:①转发国家和省、市、县(市、区)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 |
2024年未转发国家和省、市、县(市、区)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 |
已整改 |
政策解读 |
负责人 |
考察点:①部门负责人(不要求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年度考核栏目,前二季度无信息的可参照监督保障栏目得分率得分) |
2024年未更新信息,参照监督保障栏目得分率得分 |
已整改 |
政策解读 |
其他解读 |
考察点:2021年至今未发布政策解读的,不高于及格分,再计算如下分值。①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发布②专家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③媒体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深入解读①制定背景和依据、②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③研判和起草过程、④工作目标、⑤主要内容、⑥创新举措和⑦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实质性内容(7要素考核2020年7月份之后的解读);解读与文件发布时间间隔不超过3个工作日。(形式多样与内容质量各占比4分,解读与文件未链接、解读内容与原文大量重复、过于简单以及以起草说明代替的每件扣3分,扣完8分为止) |
未公开2024年政策解读信息 |
已整改 |
主动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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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点:公开①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社会热点,以及②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③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等信息。 |
2024年主动回应信息公开较少 |
已整改 |
监督 |
公开制度 |
考察点:①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③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④政务舆情回应制度、⑤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⑥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⑧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⑩政策解读制度、⑪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⑫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⑬政务公开考评制度、⑭政府开放日制度、⑮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相关制度。(参照市级新修订的制度执行,不强制要求全部更新) |
未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
已整改 |
监督 |
监督保障 |
考察点:①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②季度整改报告③隐私排查整改报告④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
未公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 |
已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