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序号 | 违法当事人 | 违法行为发生地 | 案由 | 占地面积 | 立案编号 | 行政处罚内容 | 履行情况 |
1 | 仕翔铁矿 | 关庙乡大埠口村 | 违法占地建设尾矿处理设施 | 5.8 | 金自然资罚[2020]1号 | 1、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2.8亩土地;2、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 | 结案 |
2 | 安徽至臻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梅山镇清水村 | 破坏耕地 | 8.1 | 金自然资罚[2020]8号 | 1、责令限期恢复土地原状;2、并处破坏耕地每平方米6元的罚款计18720元 | 结案 |
3 | 金寨县鑫岭竹业科技有限公司 | 张冲乡黄畈村 | 违法占地建设厂 | 0.5 | 金自然资罚[2020]12号 | 1、责令退还违法占用的233平方米集体土地;2、并处违法占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2330元 | 结案 |
4 | 施玉福 | 梅山镇苏畈村 | 违法占地 | 7.9 | 金自然资罚[2020]18号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退还被占用的土地;2、限期于2020年9月5日前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建设的养鸡场,并对被破坏的耕地进行治理,恢复土地原状。 | 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