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0年预算编制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县预算编制工作,提高政府预算科学性、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监督审查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积极推进预算编制与行政机构改革、预算执行动态监管、存量资金清理、单位资产管理、项目绩效管理等有机结合,全面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绩效管理体系,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尽力而为。根据国家财政经济政策,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形势,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收入规模,精准测算可用财力,切实提高预算科学性、精准性和到位率。以一般公共预算编制为基础,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强化财政资金统筹调控使用,提高财政统筹保障能力。
(二)坚持保障有序。全面贯彻落实“三大攻坚战”和“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该保的不留缺口,不该保的坚决不予安排。优先足额保障工资发放、奖金兑现、机构运转;重点保障一般债务还本付息、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生工程、基本公共服务等政策落实,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国务院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有关政策,大力精简压缩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全面规范项目经费支出,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坚决遏制铺张浪费。
(四)坚持公开透明。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实行常态化公开,建立预算信息公开评审机制,提高预算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专项资金分配办法、分配过程公开,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切实增强预算资金分配透明度。
(五)坚持提高绩效。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按照“谁申报项目、谁设置绩效目标”原则,对所有项目支出设置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予以严格控制,防止超预算办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一般公共预算
(一)收入预算安排
1.财政总收入。根据全县财政经济发展形势,以及减税降费等财税改革因素,结合2019年全县财政收入实绩安排。
2.全县可用财力。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及2020年财政总收入计算;体制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特殊困难县补助等财力补助,省提前下达控制数的,按省提前下达数安排,没有提前下达数的,参照2019年实际数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按照省提前下达数安排。
3.政府非税收入。按管理方式不同分为:纳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1)纳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专项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全部实行收支脱钩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预算,相关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各部门通过非税收入对应安排的支出,仅限于在编在岗差额补助(自收自支)人员经费和定额公用经费,具体编制标准比照全额拨款人员标准执行,与非税收入征管成本相关的项目支出,全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并进行预算评审。
(2)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主要指学校、医院收费收入,由预算单位自行安排,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安排
1.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定额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按照现行政策及资金供给渠道足额保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按编委批准的入编人数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和口径,以2019年10月份财政统发工资为基数核定,县财政统一打卡发放。②奖金:行政机关(含参公)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第13个月工资),按一个月基本工资核定,县财政统一打卡发放;其他涉及普惠性奖励到人的各项奖金,以及招商引资、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等单项工作奖励由财政统一预留,执行中按考核结果予以调整。③社会保障缴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和残疾人保障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6%核定,基本医疗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7%核定,已参保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按工资总额的1%核定,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0.4%核定,已参保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按工资总额的0.5%核定,大病救助按在职人数人均144元核定,残疾人保障金按在职人均500元核定。④住房公积金:按工资及奖金总额12%核定。⑤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县政府有关批准文件或会议纪要执行。
(2)定额公用支出。继续实行“定员定额、分类分档”管理,分为综合定额和单项定额。
综合定额按以下标准编制:公安局(含森林公安)、法院、检察院、纪检委、督查办,按2019年10月份实际在岗人数(下同)2万元/人.年核定;司法局按1.4万元/人.年核定;其他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和医院),按0.8万元/人.年核定;职业学校按2019年10月份学生学籍数(下同)4000元/生.年(含上级补助)核定;公办普通高中按800元/生.年核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分别按小学生625元/生.年核定、初中生825元/生.年核定,对学生数不足100人的学校(村小、单班教学点、初中等)按100人核定;特教学校按6000元/生.年核定。
单项定额包括会议费、交通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网络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①会议费:根据《金寨县县直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分类管理,定额安排。一类会议中的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按当年代表委员每人每天300元核定,纳入部门预算包干使用;二类会议中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分别按15万元/年核定,县人大常委会按7万元/年标准核定,县政协常委会按6万元/年核定,纳入部门预算包干使用;二类会议中的其他会议费县财政统一预留,根据会议规模、会议天数、定额标准核定。三、四类会议,按部门在职总人数分三档核定,集中安排到部门本级预算,包干使用,具体标准为:20人以下2万元,20—49人3万元,50人以上4万元。②交通费:个人交通补贴,按2019年10月份财政统发数核定,县财政统一打卡发放;经批准保留的事业单位车辆,按2万元/车.年核定;县委县政府实物保障车辆,按10万元/车.年核定。③租赁费:县直单位办公用房其产权转移到金业资产运营公司后,且仍为办公用途的,按80元/平方米.年核定。④物业管理费:执行综合定额0.8万元/人.年且不在行政大楼办公的部门单位,按300元/人.年核定。⑤工会经费:对设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会经费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核定。⑥福利费:按在职人员42元/人.年核定。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以钱养事”按3.6万元/岗.年核定;“政府购买服务”按6.08万元/岗.年核定。⑧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按县政府有关批准文件或会议纪要执行。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生活补助、独生子女奖励、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①离休费:按现行政策足额保障。②退休费、退职费: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享受独生子女奖励的退休人员,按政策规定保留5%退休费。③独生子女奖励:按实际享有人数300元/人.年核定。④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按县政府有关批准文件或会议纪要执行。
2.项目支出。包括部门预算项目和非部门预算项目(财政代编项目)。
(1)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各部门是部门项目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2020年将县直部门干部结对扶贫、伙食补助、加班、体检等具有普遍共性经费支出,作为部门运转类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统一按2019年10月份实际在岗人数10000元/人.年标准编制。其他特定目标类项目,按“零基预算”方法编制,并实行总额控制,原则上应较上年预算压减5%以上。具体编制方法:一是各部门结合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以备选项目库为核心的三年滚动预算项目库,做到预算编制项目、预算调整项目与备选项目库有效衔接。二是各部门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部门履职需要,提出年度项目预算申请,设立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并以此作为项目预算支出的重要依据;三是县财政部门对部门预算项目进行初审,按照“保重点、控一般、重绩效”原则,确定部门项目预算控制数;四是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预算评审论证试点,对金额较大、社会影响面广的资本性项目支出,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预算评审;五是将评审论证后部门项目预算,报县政府审批。
(2)非部门预算项目(财政代编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落实上级各项财政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涉及全局性工作且无法细化编制到部门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预备费、规范一次性奖励等预留资金,民生工程、财政专项扶贫等政策配套资金,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财政直接安排的支出,由县财政部门负责编制。具体编制方法: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县重点工作任务,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初步提出项目预算安排,重点保障“三大攻坚战”和社会保障、民生工程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公益性资本支出主要通过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或上级新增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提高代编项目预算精准度;二是同步编制财政代编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设立依据、项目内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予以明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三是财政代编项目属于年初预留项目,在预算执行中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二次分配,并按照“部门申请、财政审核、政府审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未经审批直接下达,财政代编项目原则上应在9月底前分配完毕,没有分配下达的项目,全部平衡当年预算。
3.乡镇及园区补助支出
(1)乡镇补助支出。继续按照《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金政办秘〔2017〕217号)规定执行,收支预算实行县乡同编,并纳入全县预算统一平衡。
(2)经济开发区补助支出。按照现行相关政策执行,收支预算纳入全县统一平衡。
4.省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
按照省财政厅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科目和金额,分别编入部门项目预算或非部门项目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收入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城市基础设置配套费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等,全部实行政府集中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相关支出由政府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由主管部门参照2019年收入实绩,以及2020年相关任务计划测算安排。具体编制方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收入预算,根据县国土局提供的国有土地收储计划、土地指标交易计划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测算编制;城市基础设置配套费收入预算,根据县发改委、住建局、重点局等部门提供的当年项目建设计划及国家规定的征收标准测算编制;污水处理费收入,根据住建局、行政执法局提供的预计用水量及规定的征收标准测算编制。
(二)支出预算安排
政府性基金支出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等。土地出让金收入首先安排用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隐性债务还本付息、PPP项目服务费、土地报批费用等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排水、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基础建设;污水处理费收入全部安排用于支付金叶水务污水处理经费。具体编制方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安排的支出,由县国土局、住建局、安居办、城投公司等基金支出项目主管部门,根据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政府隐性债务合同、PPP项目服务费协议等测算安排;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由县住建局、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建设维护及污水处理等支出需要,结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统筹测算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由县财政局根据2020年到期专项债券付息额测算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由县国资委负责组织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有关政策规定和企业年度盈利情况,以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等测算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由县国资委负责组织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国有企业改革进展情况安排。
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严格按照《预算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留有结余的原则,由县财政与人社部门单独编报。
七、预算编制程序
(一)准备阶段。2019年9月10日至9月30日,全面启动2020年全县预算编制工作。开展部门预算编制会商,收集部门预算编制有关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2020年全县预算编制方案,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体系,召开全县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二)编制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 “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组织编制部门预算。
一上:2019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县财政局各支出科室对口指导预算部门填报基础数据,上报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
一下:2019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县财政局汇总全县预算收支情况,开展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审论证,测算全县预算控制数,报县政府批准后,向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
二上: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部门根据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本单位部门预算草案,上报预算草案及预算编制说明、基础资料、电子数据等。
二下: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财政局汇总全县预算,起草2020年全县预算草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提交县人代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