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天堂寨旅游扶贫实验区、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金寨县2020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2020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0〕57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促进粮食生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更好地保障粮食安全。
二、政策内容
稻谷补贴资金进一步向稻谷生产者聚焦,主要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县政府根据省财政下达的稻谷补贴资金总额,调剂不超过10%的资金用于种植结构调整。
(一)补贴额度。2020年下达我县稻谷补贴资金总额为1046万元。
(二)稻谷生产者补贴。根据2020年下达的稻谷补贴资金总额,安排不低于90%的资金用于稻谷生产者补贴。
1.补贴对象。我县合法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稻谷种植面积100亩以下,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稻谷种植面积达100亩及以上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按不超过20%比例适度提高补贴标准,资金增加的部分纳入种植结构调整。
2.补贴依据。补贴依据是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对国家和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
3.补贴标准。依据补贴资金总量以及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
4.补贴兑付。通过惠农“一卡通”或转账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
(三)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根据2020年下达的稻谷补贴资金总额,安排不超过10%的资金用于种植结构调整补贴。
1.补贴对象。重点支持绿色优质稻谷生产、订单农业及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包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其中优质稻谷生产为“三品一标”认证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为实际从事稻谷生产面积达100亩及以上的经营主体,订单农业为实际发展订单生产优质稻谷经营主体。
2.补贴依据。补贴依据是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对国家和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订单农业以实际履约收购面积为依据。
3.补贴标准。依据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规模和符合条件的绿色优质稻谷、订单农业、适度规模种植面积,与所享受的稻谷生产者补贴予以合并,分类测算不同类别总的补贴标准。
4.补贴兑付。通过转账或惠农“一卡通”打卡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
三、补贴程序
稻谷生产者补贴按照“村级核报、乡镇审核、县级汇总、标准测算、资金发放”五个程序进行。
(一)村级核报。由村委会负责,分组逐户按实际种植水稻面积登记,分组制作到户登记表;农户种植面积原则上以农村土地确权颁证面积为依据(未种植水稻面积不予认定;超过本户确权颁证面积的,需注明被种户姓名、面积)。新型经营主体承包耕地涉及多个村的,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按承包耕地坐落村分别登记。村要将登记后的农户补贴面积登记表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村级公示无异议后,据实填写《金寨县2020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核查统计到户登记表》、《金寨县2020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村级汇总表》(见附表1、2),由村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乡镇政府。
(二)乡镇审核。乡镇(经济开发区)要组织人员对村级登记造册清单、土地流转合同、村级公示等进行审查,确保申报面积真实有效。乡镇政府经审查无误后填写《金寨县2020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乡镇汇总表》(见附表3),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8月28日前将村级、乡镇汇总表(附表2、3)纸质、电子文档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地点:县农技推广服务中心,联系人:祝尊友,联系电话:0564-7162797,邮箱:11257349@qq.com。
(三)县级汇总。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经济开发区)报送数据进行审核、汇总,提供给县财政局。绿色优质稻谷生产、适度规模经营、订单农业补贴需提供认证证书、土地流转合同、订单合同等支撑材料,以上资料实行一户一档,由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存档备查。
(四)严格测算标准。县财政局依据稻谷补贴资金总额及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符合条件的稻谷生产者面积、种植结构调整面积,按照确定的比例合理分配资金,测算分类补贴标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根据县财政局测算的补贴标准、基础数据核查统计到户登记表,制作补贴资金发放数据信息统计表,在乡镇、村同时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上报。
(五)及时发放资金。补贴资金发放数据信息统计表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后提供给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于9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或转账将补贴资金打卡至补贴对象账户。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稻谷补贴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稻谷补贴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人牵头,组织专门力量,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稻谷补贴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分工。要做好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负责稻谷补贴面积登记、核实、公示和上报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稻谷生产指导,会同统计局、调查队等部门审核统计全县稻谷生产者补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有关数据,向县财政局提供补贴基础数据;县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测算、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县发改委负责稻谷生产成本收益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引导多元化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稻谷等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加大稻谷补贴政策宣传,使广大农户、各类稻谷生产经营主体充分了解补贴政策内容,掌握补贴政策要点。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设立咨询电话(县财政局:7359025,县农业农村局:7162797),接受群众咨询。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村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严格把关,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确保补贴政策有力有序有效落实。
附件:1. 金寨县2020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核查统计到户
登记表
2. 金寨县2020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村级汇总表
3. 金寨县2020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乡镇汇总表
附件1
金寨县2020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核查统计到户登记表
乡(镇) 村 组(村委会盖章): 时间:2020年 月 日 单位:亩
序号 |
户名或主体名称 |
稻谷生产者补贴 |
种植结构调整补贴 |
农户或主体签字 |
主体 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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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面积 |
绿色优质 生产面积 |
订单农业 (稻谷)面积 |
适度规模 经营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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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附件2
金寨县2020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村级汇总表
乡(镇) 村(村委会盖章): 时间:2020年 月 日 单位:亩
序号 |
组 别 |
稻谷生产者补贴 |
种植结构调整补贴 |
地址 |
备注 (同一主体涉多个组的,可在一个组合并登记,注明地址与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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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面积 |
绿色优质生产面积 |
订单农业 (稻谷)面积 |
适度规模 经营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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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附件3
金寨县2020年稻谷补贴基础数据乡镇汇总表
乡(镇)(盖章): 时间:2020年 月 日 单位:亩
序号 |
村别 |
稻谷生产者补贴 |
种植结构调整补贴 |
备注(同一主体涉多个村的,可在一个村合并登记,注明地址与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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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谷 面积 |
涉及 户数 |
绿色优质 生产面积 |
涉及 户数 |
订单农业(稻谷) 面积 |
涉及户数 |
适度规模 经营面积 |
涉及 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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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