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的通知

2020-12-30 17:27来源:金寨县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有关直属学校、民办幼儿园: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制度的通知》(皖财教〔2019〕91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拨付到校,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使用范围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保育教育活动及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所产生的商品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及幼儿资助等(如:添置教玩具设备、购买师生读物、教职工培训、园舍维修改造、付房租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发工资)、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

二、拨付渠道

1、乡镇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拨付到所属直属学校,由幼儿园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保教活动实际支出情况据实报销。

2、城区幼儿园提供银行开户信息和资金使用方案,由县教育局直接打卡到园。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直属学校要严格监管辖区民办幼儿园资金使用,现场参与采购、维修等验收。民办园此类支出,通过报账形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或个人(学校已经垫付的除外)。

2、由县教育局直接打卡的幼儿园,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邀请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中心人员参与采购、维修等工作的现场验收,并在资金使用完成后将相关过程性凭证报教育局备案。

金寨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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