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金寨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考核自评报告》的报告
县民生办:
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2021年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金政〔2021〕18号)文件要求,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教秘〔2017〕637号),县教育局对牵头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报告随文上报,请审示。
金寨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1日
抄送:县民生办、市民生办、市教育局
金寨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印发
金寨县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根据《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考核办法》(皖教秘〔2017〕637号)、《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2021年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金政〔2021〕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一年来所做的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按照考核指标体系对数据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分析、归档。现对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汇报如下:
一、项目立项(满分12分,自评得12分)
(一)方案制定与审批(满分2分,自评得2分)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按照安徽省《2021年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了《金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充分体现了绩效考核目标的各项指标与要求。
(二)机制建立与执行(满分7分,自评得7分)
为保障计划顺利实施,我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生等多家单位任领导组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与分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营养办现有4名工作人员,负责全县营养餐监管、资金拨付等常规管理工作。
(三)绩效目标情况(满分3分,自评得3分)
根据安徽省《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制定了《金寨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考核办法》,并把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为成员单位和项目学校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二、资金落实(满分8分,自评得8分)
2021年中央下达膳食补助专项资金2871万元,我县膳食补助资金根据实名制系统和各校申请情况,已按月拨付至各直属学校和大宗食品供货商,资金到位率、及时率100%。县级配套营养餐工作经费100万元已分配至各直属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经费补贴618万元按核定标准核拨至各直属学校。
三、项目管理(满分35分,自评得35分)
(一)目标责任(满分2分,自评得2分)
为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工作,教育局与直属学校签订了《金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7月26日召开了教育民生工程专项培训会,通过培训,强化了责任落实。
(二)政策宣传(满分4分,自评得4分)
为促进社会各界充分了解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金寨县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年已向市教体局报送民生工程宣传信息13条。2021年12月6日人民网对我县营养餐实施情况作了“金寨县营养改善餐 暖胃暖心暖希望”的宣传报道;县营养办结合民生工程宣传月,制作了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等;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示相关政策和项目进展情况。多渠道、多途径的宣传,增加了社会公众对营养改善计划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信息公开(满分4分,自评得4分)
县政府网站设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板块。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试点任务,突出公众关注的焦点、热点,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公开发布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和每月资金拨付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共主动公开信息25条。各校按县统一要求对食材来源、食谱、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公示。群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对政策的参与度、认同度、满意度更高了。
(四)供餐准入退出机制(满分7分,自评得7分)
我县营养餐全部实行食堂供餐模式。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植物油)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2021年招标采购大米129.5万斤、食用植物油19.4万升,总投资608.6万元。按照省、市要求,38所学校新鲜荤素菜及调味料等食材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程序规范。学校严格落实食材验收制度,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对食材供货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开招标,食品质量得到了提高,食品安全有了保障,从源头上杜绝和规避了风险。
(五)食品安全管理(满分10分,自评得10分)
食品安全是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稳妥实施的根本。我县制定了《金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实施细则》、《金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金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暂行办法》等制度;统一印制食品留样记录等6类台账;各校严格按照“示范食堂”标准管理食堂;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配餐工作;持续开展“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等形式食育教育。
(六)食堂用工管理(满分3分,自评得3分)
为切实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所需工作人员,县财政局、教育局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按照就餐学生数不低于100:1的标准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全县共计598名食堂从业人员。为规避用工风险,各校分别与劳务公司(餐饮服务机构)签订了劳务外包合同,并按合同定期开展培训,规范操作行为。
(七)信息管理(满分1分,自评得1分)
按照上级要求,严格实名制管理。把营养餐受益人数与学籍常规管理挂钩,按照 “在籍、在校、在受益”的原则对各校营养餐受益学生数实行动态管理。各直属学校每月10日前填报《金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月报表》,并在月末对实名制系统受益学生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准确填报民生工程月报表信息,确保营养餐民生工程跟上序时进度。
(八)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满分2分,自评得2分)
建立了完备的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各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对于督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分月或分季度对营养改善工作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九)资料报送(满分2分,自评得2分)
积极严格按照省市县民生办要求,按项目进展情况上报月报表和全国月报,所报材料依据事实,层层把关,确保了真实、准确、齐全。
四、财务管理(满分20分,自评得20分)
(一)制度建设与执行(满分6分,自评得6分)
为规范推进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我县制定了《金寨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金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结算操作规程》《金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有章可循、有制可依,确保项目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改善。教育局于5月和11月分别开展两次专项检查,下发整改通知4份,现已整改到位。
(二)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得6分)
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正常运转,确保食堂供餐全覆盖,县财政安排100万元营养餐工作运转经费、食堂从业人员经费618万元,经费的保障确保了膳食补助资金足额用于改善学生营养。学生、教职工自缴餐费实行县统一管理,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无白条抵账、不合规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无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资金违规问题。
(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满分2分,自评得2分)
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上,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县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无违规情况发生。
(四)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6分,自评得6分)
2021年5月和11月,县营养改善计划领导组开展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检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了及时整改,促进了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良好有序推进。
五、项目产出(满分15分,自评得15分)
(一)覆盖率(满分5分,自评得5分)
春学期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共202所,学生33216名,全部享受营养餐;秋学期受益学校184所,受益学生31342名。受益学生覆盖率均100%。
(二)食堂供餐比例(满分5分,自评得5分)
春学期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共202所,秋学期184所,食堂供餐覆盖率100%。
(三)质量达标(满分5分,自评得5分)
我县食堂所需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植物油)实行“四统一”政府集中采购,米、油检验报告齐全;其它食材以直属学校为单位实行分散采购,严格落实“三人小组验收”制度,所购食材符合要求,保障了学生饮食安全、卫生、健康、营养。
六、项目效益(满分10分,自评得10分)
(一)社会效益(满分3分,自评得3分)
实施“计划”11年来,我县学生营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从国家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对我县学生体质跟踪监测数据来看,学生患贫血率明显降低,体重不达标得到明显改善,身高同比有提高,同时解放了农村部分劳动力,促进了家庭增产增收。
(二)学生及教师等满意度(满分4分,自评得4分)
2021年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得到了有效落实,学生的营养状况和身心健康有了明显改善,得到了学生、教师、家长以及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可。
综上所述,金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自评为100分。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