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关于印发《金寨县2021年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效)

2021-04-19 11:51来源:金寨县卫健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现将《金寨县2021年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金寨县2021年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416

 

 

 

 

 

 

 

抄送:县委办、政府办、县水利局,市卫健委

 

金寨县2021年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实施方案

为系统了解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做好城乡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安徽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1 94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测目的

1掌握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保障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质量和卫生防病效果。

2了解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源类型、水处理工艺、覆盖人口等基础信息。

3、提高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监测范围与时间

(一)枯水期和丰水期水质监测。对全县61个监测点枯水期和丰水期各进行一次水质监测,枯水期在510日前、丰水期在910日前完成。(监测点名单见附件)

1、城市水监测点。6个监测点,覆盖范围为县城城区和产业园区,监测金叶自来水公司出厂水1处,监测末梢水5处。

2、农村水监测点。55个监测点,覆盖范围为23个乡镇,监测除梅山镇外22个乡镇已建成并在制供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出厂水和末梢水44处,梅山镇监测三湾村饮水工程出厂水和末梢水2处,监测南溪镇丁埠村、花石乡大湾村、燕子河镇蔡畈村3个村级集中式饮水工程出厂水和末梢水6处,监测桃岭实验学校、白塔畈镇中学、梅山镇三湾教学点3所学校自备水末梢水3处。

(二)水龙头水监测。27个监测点,监测除梅山镇外22个乡镇集中式饮水工程集镇水龙头22处,监测梅山镇(产业园区)金叶自来水公司水龙头水5处,每季度随机选点监测一次,分别在2月、5月、8月、11月的15日前完成,水质监测结果和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三、监测内容

(一)集中式饮水工程基本情况调查。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营时间、投资情况、水源类型、水处理方式、消毒情况、供水范围、覆盖人口等。

(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指标。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检验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 2006)规定执行。根据安徽省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监测方案确定监测指标34项。

1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8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

2毒理学指标(11项):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3、微生物学指标(4项):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艾希氏菌。

4与消毒有关的指标(1项):根据消毒所用消毒剂的种类选择监测指标如二氧化氯(mg/L)或游离余氯等。

(三)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水质监测状况进行卫生学评价。

四、结果报送和数据利用

(一)监测数据报送。县疾控中心将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通过“全国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控中心进行监测数据的审核,省疾控中心负责数据终审工作。枯水期和丰水期网络直报终审时限分别为610日和1110,原始资料归档备查。

()结果分析和报告。县疾控中心发现水质检测不合格时,及时向县卫健委报告,县卫健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通报县水利局、乡镇政府,充分发挥和利用监测数据的价值。县卫生健康委(县疾控中心)在枯水期和丰水期水质监测结束后1个月内,组织完成结果分析,及时将饮用水水质监测分析报告上报县政府和省、市卫健委、疾控中心,并通报相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基础,关系到千家万户。通过实施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能有效掌握城乡饮用水卫生安全状况,减少介水疾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确保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监测主体。县卫健委是生活饮用水监测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求,加强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督导评估、部门协调等,及时向县政府和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通报监测结果。县疾控中心是生活饮用水监测的具体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规范开展监测检测工作。要加强现场调查、水样采集、实验室分析等环节质量控制,保证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可信度。要科学设置监测点,不断扩大检测频次,及时获得能够反映全县水质状况的监测数据和信息,为城乡饮用水安全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三)加强部门配合。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点数量多、覆盖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县水利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各乡镇、县水利局要通过监测结果加强集中供水企业管理,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供水企业卫生监督检查,督促供水单位改进生活饮用水制水工艺,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做好水质净化消毒处理,确保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用上卫生安全的生活饮用水。

()规范信息公开。要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配合,每季度的最后月10日前公开本季度末梢水监测结果信息。

 

金寨县2021年城乡集中式供水丰水期、枯水期监测点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所在地

备注

1

沙河乡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2

关庙乡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3

南溪镇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4

汤家汇镇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5

吴家店镇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6

斑竹园镇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7

果子园乡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8

白塔畈镇集镇水厂(金寨县白塔畈镇金马自来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9

全军乡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10

铁冲乡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11

双河镇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12

桃岭乡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13

天堂寨镇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14

长岭乡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15

燕子河镇集镇水厂(金寨源泉自来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16

青山镇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17

张冲乡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18

油坊店乡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19

古碑镇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20

花石乡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21

槐树湾乡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22

麻埠镇集镇水厂

 

(出厂水、末梢水)

23

梅山镇三湾村饮水工程

 

(出厂水、末梢水)

24

南溪镇丁埠村饮水工程

 

(出厂水、末梢水)

25

花石乡大湾村饮水工程

 

(出厂水、末梢水)

26

燕子河镇蔡畈村饮水工程

 

(出厂水、末梢水)

27

桃岭实验学校安全饮水安全工程

 

(末梢水)

28

梅山三湾教学点安全饮水安全工程

 

(末梢水)

29

白塔畈镇中学

 

(末梢水)

30

金寨县金叶自来水有限公司

梅山镇

(出厂水、末梢水)

 

关于印发《金寨县2021年城乡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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