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总 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工作规程指引。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责清单,依据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时间安排等。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方式: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不定向抽查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
2.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方式: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选派。
3.被抽取的行政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行政检查人员。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名录库内市场主体的5%。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及时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检查对象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检查档案应当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检查报告和查处结果由单位通过本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按要求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检查事项指引
一、抽查事项
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完成的各类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检查内容:项目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项目中使用的仪器、设备等的检定情况及其精度指标与项目设计文件的符合性;引用起始成果、资料的合法性、正确性和可靠性;相应测绘成果各项质量指标的符合性;成果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检查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法实施。
三、检查依据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5年6月)第六条和第七条。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家测绘局,2010年3月)第九条
矿产资源开采检查事项指引
一、抽查事项
矿业权人开采矿产督查管理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检查内容:未批先用、少批多占、未报即用非法占用土地的;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的;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无证或越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法律规定其他占用或者毁坏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
检查方式:运用实地核查方法实施。
三、检查依据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第二条和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