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金寨县鑫浩文具店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的行政处罚结果

2022-11-28 08:52来源:金寨县文旅体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寨)文综罚字〔2022〕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金寨县鑫浩文具店
违法事实:2022年11月8日执法人员发现其经营场所内货架上摆放的《间谍过家家》6本出版物为疑似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当事人对《间谍过家家》这6本出版物无合法来源的确认。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处以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6册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1月17日

执行结果:当事人已于2022年11月17日履行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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