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理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相关要求,结合《金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金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立足我县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条件,制定本年度计划。金寨县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为我县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的期限为一年,计划年度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目的、意义和依据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高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能力,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用地布局,保障城市居民住房建设、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等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土地供应计划对金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二)计划编制的意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提高城市经营运作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编制和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计划,有助于改变目前土地供应随意性大的状况,有助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落实,为组织实施土地“招拍挂”提供重要依据。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
2.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6)《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3.技术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3)《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0年本)》;
(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4、相关规划
(1)《金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交通、水利、建设、旅游等各相关部门规划;
(3)金寨县2022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全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理念。以金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和经济的调控作用,促进土地利用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确保全县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发展原则。树立“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的用地观,以人口和产业布局为基础,统筹城乡用地、区域用地,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推进形成城乡发展、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发展格局。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目标,立足市情,着眼未来,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严格控制用地标准,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各业各类用地集约高效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益,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3.供需平衡原则。依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统筹土地资源的供应能力和需求量,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和用地供应量。
4.有保有压原则。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建设。继续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
5.持续利用原则。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坚持在保护生态环境下发展经济,在经济建设中改善生态环境,支持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构筑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生态型社会。
三、计划指标和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2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1038.05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结构
年度计划中,商服用地31.0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99%;工矿仓储用地148.7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4.33%;住宅用地71.7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4.34%;交通运输用地649.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2.6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含教育)80.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7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5.7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5.36%。
(三)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数和时序
金寨县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宗地明细表 |
|||||||
序号 |
宗地名称 |
位置 |
面积(公顷) |
用途 |
项目类型 |
计划供地时序 |
供地方式 |
1 |
徽风皖韵生态社区项目地块 |
映山红大道以南、金新路东 |
9.44 |
商住用地 |
续建 |
第2季度 |
招拍挂方式出让 |
2 |
荣盛一品原乡地块 |
6号桥至红石嘴史河段以东、金叶路以西、映山红大道以北 |
12.2 |
商住用地 |
续建 |
第3季度 |
招拍挂方式出让 |
3 |
启迪体育小镇 |
梅山镇清水村 |
6.67 |
商住用地 |
续建 |
第3季度 |
招拍挂方式出让 |
4 |
六号桥半岛地块 |
新老城区结合部史河与映山红大道之间 |
16 |
商住用地 |
新建 |
第4季度 |
招拍挂方式出让 |
5 |
红军源地块 |
新城区映山红大道以南、高铁连接线以北 |
7.33 |
商住用地 |
新建 |
第4季度 |
招拍挂方式出让 |
6 |
一中以东地块 |
金寨经济开发区天堂湖路以东、西邻金寨一中 |
8.53 |
商住用地 |
新建 |
第4季度 |
招拍挂方式出让 |
7 |
光荣院以东地块 |
金寨经济开发区抱儿山路以南、西邻县人民医院新区 |
11.6 |
商住用地 |
新建 |
第4季度 |
招拍挂方式出让 |
8 |
原施琅学校地块 |
新城区映山红大道以东、梅山湖路以北 |
8.5 |
商服用地 |
新建 |
第4季度 |
招拍挂方式出让 |
9 |
其他商服用地 |
金寨经济开发区东部新城 |
22.56 |
商服用地 |
新建 |
第4季度 |
招拍挂方式出让 |
10 |
工业、仓储项目用地 |
金寨经济开发区 |
148.77 |
工业、仓储 |
新建 |
全年 |
招拍挂方式出让 |
合 计 |
合计 |
251.6 |
|
|
|
|
(四)空间布局
1.商服与住宅用地布局。加快旅游、商贸流通等现代服务业和房地产发展,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优化住房用地结构,优先保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
2.工矿仓储用地布局。围绕新能源、大健康、电子信息、精密制造四大主导产业进行招商引资,新增工业、仓储用地原则上全部落户经济开发区。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保障科教、文化、卫生、绿化、环境治理等为主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用地的供应。
四、落实方式
强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优化空间布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推行用地标准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优化空间布局
1.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时序,保障重点中心城区、东部新城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土地供应。优先保证重大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强化中心城区和经济开发区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优化配置,进一步发挥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
2.通过集中土地供应,引导产业的合理布局。按照我县“老城、中心城区、东部新城”联动发展的格局,围绕新能源、大健康、电子信息、精密制造四大主导产业,促进人居环境的改善和产业的合理布局。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稳固新能源、大健康、电子信息、精密制造四大主导产业,保障工业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工业平稳增长;支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基础服务业用地的土地供应。
2.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进一步提高政策性住房用地比例。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完成城区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房用地的土地供应,着力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合理引导住宅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优先保障交通、市政、能源供应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土地供应,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大力支持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引导中心城区的优质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向各乡镇辐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点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列入“选址或走向未定可能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开发区范围内工业、仓储等产业用地全部实行“标准地”出让。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开展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