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金寨县2023年春学期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学生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的通知

2023-04-01 09:19来源:金寨县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安徽金寨职业学校,各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2129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210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学期高中阶段资助工作:

一、资助对象

高中阶段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皖教〔20192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原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残疾和特困供养贫困家庭学生免费入学,切实保证原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学生享受助学金;确保安徽金寨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享受助学金,一、二、三年级学生享受免学费。

二、资助资金

2023年春学期我县下达资助资金1394.115万元。为普通高中204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172.015万元,为中职401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602.7万元;为中职和普通高中561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619.4万元;免学费资金已提前拨付到校,助学金资金分配到各校(具体见附件)

三、相关要求

1.要建立、完善资助制度,把资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资助办公室并明确具体经办人员

2.要认真做好资助资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410日前完成资金发放,520日前完成系统维护,按照教助中心〔202053等文件要求做好系统填报、档案资料管理和绩效考评工作

3.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教2021310号、皖财教〔2019914号等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

4.要加大资助政策的宣传,使其家喻户晓,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和信息公开,深入人心。

5.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资助新增和新入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全覆盖、无遗漏。

6.校按照集中办理、本人签领、个人激活的原则管理学生资助卡或社保卡。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国务院令第427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2023年春学期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拨付

 

单位:金寨县教育局          单位:人、万元                  

校名

国家免学费

国家助学金

备注

资助人数

金额(万元)

资助人数

金额(万元)

金寨一中

824

70.04

1316

147.95

 

南溪中学

719

61.115

1033

123.95

 

青山中学

463

39.355

624

79.5

 

新时代精英学校

43

1.505

56

8.05

 

普通高中资助小计

2049

172.015

3029

359.45

 

金寨职业学校

4018

602.7

2588

259.95

 

    

6067

774.715

5617

619.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