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2年10月行政处罚结果

2022-11-02 09:40来源:金寨县文旅体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寨)文综罚字〔2022〕01号

无证从事导游活动

黄某

 

 

2022年9月17日14时,当事人无导游证以导游身份带领团队游客到十八盘漂流。

当事人无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参照《安徽省旅游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元(300元);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的行政处罚。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2年 2022年10月2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