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情况(2023年3月9日)

2023-06-30 17:27来源:金寨县应急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现场检查记录

()应急现记2023012

被检查单位:安徽****有限公司

地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139*****613

检查场所:生产车间,档案资料

检查时间:202303090852分至03091113

检查情况:

1.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未按要求开展,

2.部分配电箱外接插座未规范设置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部分配申盒盖缺失,且外接电气设备线路敷设不规范,部分插座有明显过载痕迹未及时更换,部分配电柜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现场工业气瓶未规范设置防倾倒装置,安全附件不齐全,部分工业气瓶倾倒放置,乙快、液化石油气气瓶与氧气瓶未保持安全距离,

4.部分燃气管道法兰未跨接,

5.厂区内部分窖井盖破损未及时更换

6.现场临时电气线路不规范,长度超过6米未采用移动接线盘,焊机未规范设置接地保护和滑电保护。

7.部分高处平台边缘未设置踢脚板

8.工艺处理池、硫酸罐区等危险区域安全警示标识不足,硫酸罐卸车区缺少应急处置设施,

9.污水处理站加药区未设置喷淋洗眼装置,

10.配电房未规范配备消防设施,绝缘手套、绝缘靴未定期检测,

11.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及时修订,

12.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应急责改2023012

安徽****有限公司,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1.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未按要求开展,

2.部分配电箱外接插座未规范设置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部分配申盒盖缺失,且外接电气设备线路敷设不规范,部分插座有明显过载痕迹未及时更换,部分配电柜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现场工业气瓶未规范设置防倾倒装置,安全附件不齐全,部分工业气瓶倾倒放置,乙快、液化石油气气瓶与氧气瓶未保持安全距离,

4.部分燃气管道法兰未跨接,

5.厂区内部分窖井盖破损未及时更换

6.现场临时电气线路不规范,长度超过6米未采用移动接线盘,焊机未规范设置接地保护和滑电保护。

7.部分高处平台边缘未设置踢脚板

8.工艺处理池、硫酸罐区等危险区域安全警示标识不足,硫酸罐卸车区缺少应急处置设施,

9.污水处理站加药区未设置喷淋洗眼装置,

10.配电房未规范配备消防设施,绝缘手套、绝缘靴未定期检测,

11.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及时修订,

12.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123456789101112 项问题于20230409整改完毕,达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要求。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整改期间,你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如果不服本指令,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 六安市应急局或金寨县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金寨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指令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整改复查意见书

()应急复查2023036

安徽****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30309日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的决定[()应急责改2023012号,经对你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如下意见:

1.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未按要求开展,已整改

2.部分配电箱外接插座未规范设置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部分配电盒盖缺失,且外接电气设备线路敷设不规范,部分插座有明显过载痕迹未及时更换,部分配电柜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已整改

3.现场工业气瓶未规范设置防倾倒装置,安全附件不齐全,部分工业气瓶倾倒放置,乙炔、液化石油气气瓶与氧气瓶未保持安全距离,已整改

4.部分燃气管道法兰未跨接,已整改

5.厂区内部分窖井盖破损未及时更换,已整改

6.现场临时电气线路不规范,长度超过6米未采用移动接线盘,焊机未规范设置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已整改

7.部分高处平台边缘未设置踢脚板,已整改

8.工艺处理池、硫酸罐区等危险区域安全警示标识不足,硫酸罐卸车区缺少应急处置设施,已整改

9.污水处理站加药区未设置喷淋洗眼装置,已整改

10.配电房未规范配备消防设施,绝缘手套、绝缘靴未定期检测,已整改

11.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及时修订,已整改

12.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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