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医养结合督查通报
一、医养结合工作
(一)总体情况。经实地走访及查阅相关资料,各乡镇政府重视程度较高,领导班子有分工,明确了具体经办人员,出台了相关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医养结合及示范创建工作。燕子河镇、古碑镇、油坊店乡、斑竹园镇、梅山镇、汤家汇镇、白塔畈镇等7个乡镇,组织申报创建省级及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或示范中心)。整体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卫生院康复病区有:古碑镇、油坊店乡、燕子河镇、双河镇、青山镇、花石乡、全军乡、关庙乡等乡镇;工作较差的有:长岭乡、沙河乡、汤家汇镇、槐树湾乡、白塔畈镇、吴家店镇。
(二)主要问题
1.巡诊质量不高。仍有部分乡镇巡诊巡查不到位,敷衍了事、流于形式。存在巡诊记录不规范、过于简单现象,巡诊内容过分复制。个别乡镇对巡诊发现的问题没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有“巡”“诊”两张皮现象,对巡诊发现的问题不予处置,没有开具处方给予处理。
2.用药指导仍不规范。一是用药监管不到位。有的将每次发放的药品直接交给需用药的老人本人保管和服用,有的药物领取和发放台账不一致,对药品的领取和发放未做详细记录。个别乡镇药品分发存在应付检查“做样子”的现象。二是对老人自带药品监管缺位。个别乡镇卫生院对康养中心康复病区老人自带药监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用药指导不到位,有事不关己、坐视不管的现象。
3.巡诊巡查职责不清。部分乡镇卫生院没有安排本院医护人员开展巡诊巡查,而是委托派驻的村医全权负责每周一次的巡查巡诊工作,乡镇卫生院只定期开展督查;有的乡镇只指定一两名医护人员到康养中心康复病区进行一些简单的巡查,工作流于形式;有少部分派驻的村医业务能力不高,对一些老人用药剂量不了解。
(三)500元包干经费使用情况。绝大部分乡镇都能合理、有效使用特困供养人员500元门诊包干经费,基本能做到即时诊疗即时用药,不让老人自费;但仍有个别乡镇特困供养老人门诊用药有自费现象,还有个别村医为结余包干经费,存在不给分散供养人员用药现象。
(四)特困供养住院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同期比: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一季度住院人次及住院费用与2022年度同期比,除少数乡镇外,大部分乡镇均有所上升。
二、“医养康”一体化运行情况。古碑镇、白塔畈镇、燕子河镇、油坊店乡、流波䃥镇、斑竹园镇、铁冲乡、桃岭乡等8个乡镇残疾人“康复之家”试点推行“医养康一体化”运行模式,斑竹园镇、铁冲乡、桃岭乡3个乡镇为2023年度新增试点单位。目前,只有古碑镇、油坊店乡、燕子河镇、流波䃥镇按照要求规范开展服务,其他乡镇没有开展或开展服务质量不高。
三、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调研评估组对2022年度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进行了回头看,仍有部分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院创建资料不完善,标识缺失、创建氛围不浓。特别是有少数乡镇卫生院仍没有开展创建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动实施医养结合工作是保障老年人有病早发现、早诊治,促进老人身体健康、提升老年人健康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完善医养结合相关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分管领导亲自抓,同时要进一步压实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的责任,把这项为老服务的惠民工程做实做细。对通报的问题,各乡镇要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到位。
2.完善制度,提升能力。一是各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完善康养中心康复病区巡诊巡查、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康养中心康复病区医护人员及康养中心护理人员的用药指导及培训,严格规范巡诊、严格药品管理和发放。二是康养中心入住老人自带药品要实行登记管理制度,自带药品由所在康养中心负责登记发放,所在乡镇卫生院确定专人负责监管并指导用药。三是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巡查巡诊能力提升,相对固定3-5名医护专业人员负责巡查巡诊、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康复护理等服务工作;要加强巡查巡诊老人健康跟踪评估,不得出现“巡”而不“诊”、“诊”而无“果”、流于形式的现象;不得再出现巡诊记录前后矛盾、敷衍塞责现象。四是巡查巡诊主要以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为主,村卫生室人员予以辅助。五是各乡镇卫生院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要向县卫健委老龄健康股报送上一季度本乡镇特困供养老人住院人次、总住院费用及同期比,同时报送门诊就医用药人次和费用支出情况。六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本乡镇卫生院、康养中心落实好医养结合相关制度和要求。
3.加强监管,用好经费。各乡镇卫生院要切实加强对特困供养人员500元包干经费的使用及监管,制定500元包干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报县卫健委老龄健康股。县医共体牵头医院要通过入户走访、内部审计等方式,加强对包干经费使用情况的核查,杜绝变相截留现象,切实将包干经费用于有需要的特困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