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铁冲乡高畈村上棚组石教运户等9宗集体土地使用权公告
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政秘〔2023〕57号),铁冲乡高畈村民委员会收回位于铁冲乡高畈村上棚组已停止使用的9宗集体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约2338.32平方米。具体收回宗地如下:
1.石教运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89号,证载面积224.3平方米。
2.周成武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81号,证载面积129.7平方米。
3.周士生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85号,证载面积397.3平方米。
4.周士宽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84号,证载面积258.4平方米。
5.曾耀新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86号,证载面积332.3平方米。
6.周世友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88号,证载面积358.7平方米。
7.沈万合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91号,证载面积232.5平方米。
8.王世金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83号,证载面积224.3平方米。
9.周成玉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90号,证载面积180.82平方米。
特此公告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