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铁冲乡高畈村上棚组石教运户等9宗集体土地使用权公告

2023-04-19 09:49来源: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金政秘〔202357),铁冲乡高畈村民委员会收回位于铁冲乡高畈村上棚组已停止使用的9宗集体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约2338.32平方米。具体收回宗地如下:

1.石教运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89号,证载面积224.3平方米。

2.周成武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81号,证载面积129.7平方米。

3.周士生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85号,证载面积397.3平方米。

4.周士宽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84号,证载面积258.4平方米。

5.曾耀新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86号,证载面积332.3平方米。

6.周世友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88号,证载面积358.7平方米。

7.沈万合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91号,证载面积232.5平方米。

8.王世金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83号,证载面积224.3平方米。

9.周成玉户老宅基地。原土地使用证号为金集建(1991)字第550390号,证载面积180.82平方米

特此公告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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