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炮石湾建筑石料矿资源整合区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将金寨县炮石湾建筑石料矿资源整合区域采矿权与安徽省六兴矿业有限公司矿山资产一并整体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江环北路
二、交易平台
名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中心15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金寨县炮石湾建筑石料矿。
(二)开采矿种:建筑用闪长玢岩、砾岩矿。
(三)地理位置:安徽省金寨县白塔畈镇项冲村。
(四)出让资源储量:截止估算基准日2023年5月31日,查明整合矿区范围内资源总量为1060.94万立方米(约2849.26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KZ)为2706.64万吨,推断资源量(TD)为142.64万吨。查明岩性分类情况:建筑石料用闪长玢岩资源量为413.82万吨;建筑石料用砾岩资源量为2435.44万吨。
(五)出让矿区范围:整合出让区域规划设计矿区范围拐点坐标、矿区面积及开采高程等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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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编号 |
X |
Y |
东经 |
北纬 |
J1 |
3510849.311 |
406411.289 |
116°00′45" |
31°43′00" |
J2 |
3510881.146 |
406812.060 |
116°01′00" |
31°43′01" |
J3 |
3510847.142 |
406901.067 |
116°01′04" |
31°43′00" |
J4 |
3510707.303 |
407016.211 |
116°01′08" |
31°42′55" |
J5 |
3510600.000 |
406973.400 |
116°01′07" |
31°42′52" |
J6 |
3510572.025 |
406897.566 |
116°01′04" |
31°42′51" |
J7 |
3510389.420 |
406865.835 |
116°01′03" |
31°42′45" |
J8 |
3510298.767 |
406937.803 |
116°01′06" |
31°42′42" |
J9 |
3510210.308 |
406693.303 |
116°00′57" |
31°42′39" |
J10 |
3510382.330 |
406520.197 |
116°00′50" |
31°42′45" |
J11 |
3510518.409 |
406443.249 |
116°00′47" |
31°42′49" |
J12 |
3510652.300 |
406382.847 |
116°00′44" |
31°42′53" |
J13 |
3510800.777 |
406408.966 |
116°00′45" |
31°42′58" |
勘查区面积0.2876平方千米, 标高(海拔)+110.00-+215.90米。 |
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1170分带。 |
(六)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设计开采规模为2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矿山服务年限为14年,含基建期0.5年。
(七)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竞得人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九)挂牌起始价:17095.56万元。
四、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1.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营利性企业法人;本次采矿权为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申请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未被信用中国(安徽)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参与本项目竞买人须提供3000万元竞买银行保函、9681.11万元资产转让履约保函(包括9360.61万元整合资产、320.5万元原矿山剩余资源量)。银行保函均为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期限12个月,保函受益人为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11月6日8时至2023年11月20日10时。
地点: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中心15楼
六、出让文件获取和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途径: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县政务中心15楼。
(二)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附件。
(三)网上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7日17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挂牌出让矿业权设有底价,采取网上报名报价、现场竞价方式,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三)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如有愿意竞价的,通过现场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竞买人须于2023年11月20日9时前持公司印章、报名回执码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原件(两份)、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原件到公开出让现场(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资料查验、竞买登记、领取号牌、参与竞买。
八、风险提示
1.申请人报名不报价或竞得后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缴付采矿权出让收益,拒不与原矿山企业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或拒不支付资产转让费用,原矿山企业违背承诺拒不与竞得人签订资源转让协议的。银行保函所确定的保证金由担保银行支付到县级财政非税收入账户。出让人有权重新出让采矿权。
2.本次挂牌成交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出让前期费用、原矿山企业资产价值和原矿权剩余可采储量价值、其他规费、税费等。
3.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涉及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道路、“三废”、临时用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复垦复绿等事项,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提交办理采矿权许可登记所需的备案材料,出让方有权终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
5.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竞买人需充分评估开发资源投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且不得以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等为由向出让单位提出退款、索赔或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6.若采矿权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出让合同或未按约定缴付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的,视为放弃已竞得的采矿权,出让人将重新组织出让。
九、对交易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若对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请在挂牌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若采矿权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出让合同或未按约定缴付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的,视为放弃已竞得的采矿权,由担保银行向出让机关同级财政部门缴纳保函约定金额的违约金,并对违约竞得人责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进行失信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事项
(一)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二)未尽事宜和具体要求详见本次矿权出让《竞买须知》(特别重要)。
(三)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金寨县人民政府网站、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四)联系方式。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64-7356812;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64-7350765。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