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清单公告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1〕450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46号)等规定,经县、乡、村相关公告公示程序,已完成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现将调整后的项目库清单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金寨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4-7356750 ;12317
通讯地址: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县乡村振兴局
电子邮箱:ahjzfpb@126.com
金寨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金寨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批复
2、金寨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清单.xlsx
金寨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1〕450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谋划工作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46号)等规定,我县组织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了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于10月28日提交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示10天无异议,现将《金寨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清单》予以批复。请各乡镇、村和县直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要求,及时予以公告。
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