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的通知
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的通知》(六大气组〔2024〕1号)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通知
金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
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3年12月27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发布重污染天气市级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2024年1月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安徽省解除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报,预测2024年1月1日全省大部分城市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省级橙色预警解除条件,决定于2024年1月1日17时起解除省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省级Ⅱ级应急响应。
2023年12月31日起,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好转,未出现重污染天气,满足《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橙色预警解除条件。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2日9时起解除市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市级Ⅱ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