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政策解读】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
1.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保障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的生活幸福感;《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建[2022] 37 号)。
2.目标任务涉及范围执行标准:2024年我县计划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354套;发放租赁补贴50户,租赁补贴标准×补贴面积=月租赁补贴。
3.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可自行线上申请(低保低收入家庭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