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公安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事项流程公开指南(包括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2024-02-20 16:00来源:金寨县公安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受理部门:金寨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办理条件:

1、未满十六周岁的,应由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代为申请领取,需拍照留存申请人和监护人同框图像信息;2、我省以外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并填写《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

理流程:应由被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所需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监护关系证明(有《出生医学证明》等、《居民户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监护关系的可以不提供);

3、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年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

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2、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邮递证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2003]2322号,首次办证免费,换证20元/张;补证40元/张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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