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024-02-21 10:29来源:金寨县卫健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2月修订)

二、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三、办理单位名称

金寨县卫健委

四、办理地点

六安市金寨县新城区悬剑山路332

电话:0547-7356922

五、办理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服务项目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七、服务内容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八、服务流程

1.申请:个人、法人、社会组织申请;

2.分办转办:对群众咨询一般服务事项,按知识库可以解答的,由卫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直接答复;工作日期间,超出知识库内容的,通过三方通话方式转相关单位现场答复或限时答复;

3.回复:对诉求人咨询、求助、投诉等事项办理结果按原咨询投诉渠道回复诉求人。

九、服务要求

对应急类事项,承办单位应立即办理,并在交办的当日答复诉求人;对咨询类和求助类事项,应在交办5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诉求人;对投诉类事项,应在交办7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诉求人;对通过网络交办的不属本单位职责的诉求事项,应在收到交办事项2个工作日内退回交办单位,并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对情况复杂、办理工作量大的诉求事项,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在办理时限到期前向提出延长时限申请,并说明延长时限的依据和理由,经市政府办同意后,由承办单位延期办理。

十、咨询电话

电话:0547-7356922

   十一、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投诉电话:0564-7356928;
   网上投诉渠道: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sjxx/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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