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2024-02-21 10:47来源:金寨县卫健委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2《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

3、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GB/T27770-2011鼠类,GB/T27771-2011蚊虫,GB/T27772-2011蝇类,GB/T27773-2011蜚蠊);

4、国家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GB/T23796-2009蝇类,GB/T23797-2009蚊虫,GB/T23798-2009鼠类,GB/T23795-2009蜚蠊);

5《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6215号);

6、安徽省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2016版);

7《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2006629日公布)

8《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2010版);

9《安徽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达标评估指南》(试行)。

二、服务对象

新老城区公共场所

三、服务机构信息

服务机构单位名称: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理地点: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监测科

办理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服务项目

病媒生物防治

五、服务内容

蚊子、蟑螂、老鼠密度监测

六、服务流程 

 

七、服务要求

新老城区公共场所蚊子、蟑螂、老鼠密度进行监测

八、咨询电话

0564-7356707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投诉电话:0564-7356928;
网上投诉渠道: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sjxx/index.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