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2、《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
3、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GB/T27770-2011鼠类,GB/T27771-2011蚊虫,GB/T27772-2011蝇类,GB/T27773-2011蜚蠊);
4、国家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GB/T23796-2009蝇类,GB/T23797-2009蚊虫,GB/T23798-2009鼠类,GB/T23795-2009蜚蠊);
5、《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16〕215号);
6、安徽省病媒生物监测实施方案(2016版);
7、《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2006年6月29日公布)
8、《安徽省防控病媒生物管理办法》(2010版);
9、《安徽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达标评估指南》(试行)。
二、服务对象
新老城区公共场所
三、服务机构信息
服务机构单位名称: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办理地点: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监测科
办理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服务项目
病媒生物防治
五、服务内容
蚊子、蟑螂、老鼠密度监测
六、服务流程
七、服务要求
新老城区公共场所蚊子、蟑螂、老鼠密度进行监测
八、咨询电话
0564-7356707
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报投诉电话:0564-7356928;
网上投诉渠道:https://www.ahjinzhai.gov.cn/hdjl/sjxx/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