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金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2024-02-21 11:30来源:金寨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自2016年起,农业部将粮食补贴、良种补贴以及农资补贴等农业补贴合并,称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力保护补贴),其中与农民密切相关的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金额于每年会直接存入农民的一卡通里面。

一、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是专项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应补贴给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农业国有企业,对于已下放承包权的村集体土地不得以任何形式上报套取补贴。

    二、补贴范围

    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面积为基础,对暂未确权到户耕地土地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各乡镇(街)依据全区统一政策,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到户补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省下达补贴资金总量,根据各乡镇汇总上报的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全县统一亩均补贴标准。分配安排乡镇补贴资金。

     四、申请程序

1. 各村要认真填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到户清册并以村统计汇总。到户补贴清册信息要真实完整,补贴到户清册要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位置要醒目,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形成公示证明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2. 各农技推广中心要及时核查、核实村上报补贴情况,重点核查补贴对象、补贴范围是否符合政策要求,补贴面积是否精准,经核实无误后进行汇总统计上报。统计表须由农技中心负责人审核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补贴面积等情况以政府文件形式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同时将补贴统计表(电子档)、补贴清册(电子档)、公示证明材料(照片)一同打包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依据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全县应补贴的面积,测算出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分配安排乡镇补贴资金。

4. 各农技推广中心要依据到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计算到户补贴金额,并按照安徽省惠民补贴“一卡通”管理要求,及时将到户补贴清册导入“一卡通”系统,再由乡镇(开发区)财政所审核上传。因四舍五入等原因统计汇总的乡镇补贴金额与县级分配安排的补贴金额不一致时,须调整一致后方可上传。

5.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同步在“一卡通”系统中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进行统一打卡发放。

  五、申请材料:户口簿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社保卡复印件

    六、咨询电话:0564-5210069 ; 

    七、受理单位:金寨县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64-5210061

        办公地址: 金寨县金叶路563号2号楼409室

    八、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从申报到结束需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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