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要求
以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按照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要求,集中力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集中连片建设、突出耕地质量建设、突出农田生态建设、突出集中统一管理,全面提高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农田建设规划。与农业发展、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规划衔接,确保能够上图入库。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立项区域可统筹安排新建和改造提升建设任务。同一项目既安排新建任务又安排改造提升任务的,在上图入库时,应准确提供不同建设任务的空间位置文件,确保新建和改造提升区域不重叠。
(2)项目科学合理。项目选址、区域范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资金需求科学合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等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聚焦把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为重点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优先安排在大中型灌区范围内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要优先选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建设标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高标准农田。对建设内容部分达标的项目区允许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提升;对建设内容达标的已建高标准农田,若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逐步开展改造提升。
(3)建设成效明显。原则上应地块相对集中连片、规模开发。若受自然条件限制,相对连片开发面积达不到要求的,可在同一流域或灌区范围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单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原则上丘陵山区不低于1000亩。单个项目涉及的乡镇原则上不超过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参与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适当降低规模,具体要求参照2023年度相关标准执行。建设后能持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升耕地质量。主要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4)相关主体支持。要提前广泛征求项目所在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取得支持,并吸纳合理意见。
(5)具有良好基础。耕地和水资源丰富,环境承载力强,农田工程建设条件基本具备,农业产业发展有基础,项目运行管理机制较好,立项后能够及时组织实施,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区域不能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中禁止立项的地块,不能属于存在“非农化”及“非粮化”问题的地块。
(6)可实现新增耕地。新增耕地指标要求:每个项目都要有新增耕地,所有项目耕地质量等级都要有所提升。
三、申请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县级项目库,经县政府批准后从项目库中择优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初步设计评审,及时批复初步设计,审核汇总本区域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四、补贴标准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县为单位,亩均投入财政资金不少于2750元。农民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申报承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资金的10%;农业企业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资金总额的50%。
五、咨询电话:0564-5210054
六、受理单位:金寨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七、办理时限:一年
八、联系方式:0564-521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