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 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金寨部分)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提高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 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7 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4 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单位,主要为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代码:340000231415000000018)、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代码:340000231415000000021)、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代码:340000231415000000023),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收入列2024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 农林水支出”,待进入2024 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
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管好用好资金,加强统筹调度,加快资金预算执行,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效益。要强化支出责任落实,统筹自身财力优先安排资金投入,保障农业生产需要。安排给国家级脱贫县的资金,按照《安徽省延续执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实施细则》(皖财农〔2021〕449 号)有关规定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8日
附件:提前下达2024 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