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文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金寨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金政办〔2018〕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3月未存在公租房违规罚款退出情况, 同时再次提醒公租房承租人,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改变房屋用途,望各位租户积极配合,互相监督,举报电话0564-7062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