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2024年第一季度重点项目节能审查信息

2024-04-02 11:28来源:金寨县审批局(数据政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区域能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六安市发改委关于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区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六发改能评【2021】64号)要求,我县在区域能评通过后,对需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以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和定期报告制,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截至信息发布之日,未收到清单内的项目申报节能审查,故无节能审查结果,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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