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金寨县炮石湾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有关要求,2024年3月28日,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金寨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金寨县炮石湾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审查通过的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
自发布之日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wsbk2006@163.com
联系电话:0564-7356812
附件:1.金寨县炮石湾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专家组意见
2.金寨县炮石湾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