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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水利局农饮中心2024年工作要点

2024-04-08 09:21来源:金寨县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金寨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全面推行 “3+1 ” 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加快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工作步伐,建立健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链条、全过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目标,实现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特制定2024年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计划。

一、全面完成县域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专业化统管工作

(一)加快未移交乡镇收购移交工作

1各乡镇移交时间安排。2024630日前完成没有移交统管的白塔畈等11个乡镇集中供水工程资产核资、评估、收购、移交工作。具体时间安排:4月份完成沙河乡、天堂寨、长岭乡的资产核资、移交工作;5月份完成梅山镇、花石乡、流波镇、青山镇的资产核资、移交工作;6月份完成白塔畈镇、南溪镇、斑竹园镇、关庙乡的资产核资、移交工作。(责任单位:县农饮中心、金寨金水源公司、有关乡镇)

2开展交接调查摸底工作。金水源公司要按照各乡镇移交计划,提前20天分乡镇安排人员进入,对现有集中供水工程及入户供水情况全面摸底,拟定接管工作方案(包括所有农村住户),依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需要,落实接管运营管理人员;有关乡镇要积极配合,安排专人协助推进,确保接管工作顺利完成。(责任单位:金寨金水源公司、有关乡镇)

3存量资产核资、评估及收购工作。有关乡镇要依法依规对政府投资的集中供水工程资产核资和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集中供水工程或委托代管过程中产生资产进行评估,此项工作是完成存量资产收购、移交、实行县域统管的前提,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移交前10天完成。若因工作进展不快,影响移交工作的,除督查扣分外,纳入水利工作年终考评。(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县农饮中心、金寨金水源公司)

4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县农饮中心协调资产收购小组按时进行收购、移交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乡镇集中供水工程移交统管工作,确定每个乡镇启动摸底、完成收购、组织收购小组进行资产评估复核、验收、移交的具体时间,排出行事历;指导乡镇、金寨金水源公司、城投公司相互之间办理交接手续。(责任单位:县农饮中心、有关乡镇、金寨金水源公司、城投公司)

(二)巩固提升县域农村供水工程统管运营水平

1落实各乡镇运管人员。按《安徽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指南》相关规定(型工程岗位配置人数21人、型工程岗位配置人数12人、型工程岗位配置人数6人、型工程岗位配置人数3人,型工程岗位配置人数1人),核准每个乡镇的供水工程类型及应该配备人员数量根据各乡镇供水工程的规模、布局及管理运营方便程度等实际情况,确定运营管理模式和岗位人数。(责任单位:金寨金水源公司、县农饮中心)

2提高管护人员技术水平。管理单位应加强职工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制订在岗职工培训教育计划,使其具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率;加大对新招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提高农村一线岗位职工薪资待遇,稳定在岗就业人员,增强他们爱岗敬业主人翁意识,调动他们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切实提高运管效益。(责任单位:金寨金水源公司)

3制定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手册。加强和规范村镇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安全供水和经济运行,管理单位制定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手册,分类型建立健全各项运管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种考评、奖惩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优势,保障全县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顺利通过验收。(责任单位:金寨金水源公司)

4加大集中供水入户宣传工作。统一编制宣传资料,把农村供水保障政策、供水工程运管制度、享受的权利服务、承担的责任义务 、解决问题的方式、依法诉求的程序等图文并茂展示出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广大群众宣讲接水入户工作。线上通过公众号、朋友圈转发,线下通过上门入户,将明白纸送到群众手中,并在每个村醒目位置张贴永久性的宣传标识牌,使其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责任单位:金寨金水源公司、各乡镇)

(三)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根据《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运营合同》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根据运营管理合同约定实施绩效评价,编制绩效评价报告,反馈绩效评价结果,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责任单位:县农饮中心、各乡镇)

二、进一步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布局规划和工程设计工作

(一)修订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可研报告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2024年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要点》《金寨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修订,3月底前完成修订和报批工作。(责任单位:县农饮中心)

(二)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设计进度

1310前,按照咨询单位咨询报告完成花石、流波、麻埠镇等工程施工图修改完善工作。(责任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2315日前,完成天堂寨、吴家店工程施工图设计;县农饮中心于320日前提交咨询单位审查并形成报告;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于331日完成施工图修改完善并交付使用。(责任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县农饮中心)

3330日提交南溪夹河水厂、汤家汇镇管网延伸工程、南溪龙腾自来水厂管网改造工程、油坊店乡周院村、面冲村管网延伸工程初步设计;县农饮中心于410日委托咨询单位对南溪夹河水厂进行方案评审、提交咨询报告;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于420日完成修改完善并交付使用。(责任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县农饮中心)

45月底前,完成不能保障24小时供水问题工程设计方案;县农饮中心于610日前完成方案审查审批。(责任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县农饮中心)

5320日前启动调度中心设计和已建规模水厂自动化设计工作,6月底前完成设计方案。(责任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金寨金水源公司)

三、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

(一)优先推进城区管网延伸工程和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

1加快已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3月进行全军、双河、桃岭、油坊店管网延伸工程、汤家汇镇银山畈供水保障工程和古碑自来水厂完工验收和审计,8月底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工作。(责任单位:北京排灌中心、上海市政设计院、金寨金水源公司、县农饮中心)

2实施花石乡供水保障工程、流波镇供水保障工程、麻埠镇管网延伸工程和麻埠镇响洪甸水厂改造提升工程。于20248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施工,12月底前完成接水入户。(责任单位:北京排灌中心、县农饮中心)

3实施天堂寨镇供水保障工程、吴家店镇供水保障工程。4月开工,1220前完成并接水入户。(责任单位:北京排灌中心、县农饮中心)

4南溪镇夹河水厂、汤家汇镇管网延伸工程、南溪龙腾自来水厂管网改造工程、油坊店乡周院村、面冲村管网延伸工程建设。5月开工(根据土地报批情况),12完成。(责任单位:北京排灌中心、县农饮中心)

(二)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

15月进行24处抗旱应急工程完工验收和审计, 9月底前完成所有抗旱应急工程验收审计工作。(责任单位:北京排灌中心、县农饮中心)

2积极推进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根据《金寨县农村供水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梳理尚未实施的工程项目,结合各乡镇目前存在的不能24小时供水问题,一并解决。(责任单位:县农饮中心、金寨金水源公司)

(三)逐步解决50项暖民生工程中“不能24小时供水问题”

15月启动第一批新建、改造提升小型供水工程。解决麻埠镇、油坊店乡、流波镇、花石乡、青山镇、古碑镇、槐树湾乡、南溪镇、汤家汇镇不能24小时供水问题。(责任单位:县农饮中心、金寨金水源公司、北京排灌中心)

28月启动第二批新建、改造提升小型供水工程。解决燕子河镇、长岭乡、天堂寨镇、吴家店镇、斑竹园镇、果子园乡、梅山镇、双河镇、桃岭乡、铁冲乡、全军乡、关庙乡、沙河乡不能24小时供水问题。(责任单位:县农饮中心、金寨金水源公司、北京排灌中心)

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维修养护等工作

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77万元,省级维修养护资金48万元,计划对23个乡镇的209处饮水工程的部分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同时补助部分消毒药品、化验器材和试剂等费用。县农饮中心根据运营管理单位实际负责供水工程时间进行资金额度分配,指导运管单位编制使用方案,完善资金支付程序、手续和档案资料。(责任单位:县农饮中心、金寨金水源公司、有关乡镇)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形成共识

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是践行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落实水利工程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指数的硬性指标,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主管部门倾力而为。各参建单位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领导组领导下,齐心协力,互相配合,把这件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明确责任,积极推进

2024年是我们推进这项工作关键性的一年,面临的形势严峻,承受的压力很大,落实的任务艰巨。各责任单位要尽快细化措施,制定工作行事历,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并以文字形式报水利局备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顺利完成。

(三)加强调度,严格督查

31日起,县农饮中心实行例会制度,适10召开例会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成立督查指导小组,重点督查工作质量、安全和进度,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实行重点调度,每月至少一次,重点督查参建单位人员履职情况、工程进展及存在问题(包括已有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协调处理地方施工环境影响问题,同时依据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督查结果,对参建单位及个人兑现违约、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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