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旅体育局关于转发《关于滁州市来安县半塔镇“6.29”爆燃事故的通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文博单位、文旅企业:
现将《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滁州市来安县半塔镇“6·29”爆燃事故的通报》(皖安办函〔2024]68号)和市应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案例警示教育,持续深化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深入研判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结合夏季高温、汛期等季节性特点,针对性做好风险管控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附件:1.安徽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滁州市来安县半塔镇“6·29”爆燃事故的通报
2.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金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