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应急罚〔2024〕19号
被处罚人 |
黄* |
文书号 |
(金)应急罚〔2024〕19号 |
违法事实 |
2024年7月2日,金寨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金寨赛拉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锅炉房、配电房、固废仓库内打包机等多处场所未设置操作规程,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给予人民币 20000 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8月7日 |
处罚机关 |
金寨县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