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4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化妆品类)(二)

2024-04-23 11:48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金市监处罚[2024]1176号

金寨县佰魅佳名妆经营店经营未经备案普通化妆品案

金寨县佰魅佳名妆经营店

92341524MA2QH4XB8T

卢世桂

经营未经备案普通化妆品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并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2

金市监处罚[2024]1177号

金寨县柏卡美容养生馆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案

金寨县柏卡美容养生馆

92341524MA2TC6957W

刘慧华

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三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没收涉案化妆品,罚款5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3

金市监处罚[2024]1188号

金寨县懒猫社长智能便利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金寨县懒猫社长智能便利店

92341524MA2U4Y328W

李金金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并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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